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农村家家户户,它涉及面广,事关广大农户切身利益,做好林改档案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积极的作用,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林改档案工作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县档案局为搞好林改档案工作,对全县52个村委会516个村民小组的林改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林改档案调研工作报告如下:
一、 林改档案工作基本现状
**县林改工作于二○○七年八月开始,涉及全县10个乡镇林改档案材料,初期对全县52个村委会516个村民小组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515个村民小组制定和通过了林改及农地补换,发证工作方案,全县野外确权林地共21036宗,已发证6389宗,发证率30.4%。林地、农地纠纷共1704宗,已调处1597起,调处率93.7%省、州林改部门要求档案立卷工作于XX年5月30日前完成,时间紧迫,工作量大,目前各类林改材料收集不齐,不能顺利开展立卷归档工作。
二、林改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改档案工作涉及面广,材料繁多,如部分山林权证有误,存在一证多山、一山多证、山林权证与实地不符、山地勘界没有重新勘测、林权证没有及时更换、山林权证内容不明、缺少标注宗地面积和四至界线、山林经营手续不完备,引起山林权属问题的纠纷等情况,需要重新核对原档案材料;二是村级林改材料收集不完整,如各村委会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没有妥善保存,导致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三是部分林地纠纷未调解清楚,材料不能归档;四是外业材料数据不准确,大量材料需要校对,没有完结,文件材料不够齐全完整,严重影响了林改档案工作的进展。
三、林改档案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县林改档案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搞好我县林改档案,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认识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林改工作关系农村生产资料再分配和利益调整的一场深刻变革,对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林改档案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规范、保管是否安全、利用是否方便,直接关系到林改工作的质量。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改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林改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业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充分认识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林改档案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明确档案管理的任务和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规范管理,为林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林改档案的收集和归档要求。林改档案是指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要做好林改档案工作,必须要明确林改档案的收集和归档要求。一是要明确归档范围。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一般包括: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宣传、检查、汇报、总结等材料,由主办单位按文书档案归档保存;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界线图表、各种汇总清册、统计表、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木林地权属证明文件、公告材料、现场勘验认界材料、附图或者地块示意图、登记的核准文件、林权登记台帐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发证原始材料,林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备份等材料。二是要明确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XX年。本机关、本单位的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业务文件,重要问题的请示与批复、重要的报告、总结、统计、汇总材料,重要的合同协议、凭证性文件等,上、下、同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往来文件等,应定为永久保管。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本机关、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文件和一般职能活动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可定为定期保管。三是要明确分类方法。林改档案一般应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产生业务文件较多的机关或单位,可再按照合同类、林权登记类、调查类、综合类等进行类目设置,也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采取期他适当的分类方法。
一、 林改档案工作基本现状
**县林改工作于二○○七年八月开始,涉及全县10个乡镇林改档案材料,初期对全县52个村委会516个村民小组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515个村民小组制定和通过了林改及农地补换,发证工作方案,全县野外确权林地共21036宗,已发证6389宗,发证率30.4%。林地、农地纠纷共1704宗,已调处1597起,调处率93.7%省、州林改部门要求档案立卷工作于XX年5月30日前完成,时间紧迫,工作量大,目前各类林改材料收集不齐,不能顺利开展立卷归档工作。
二、林改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改档案工作涉及面广,材料繁多,如部分山林权证有误,存在一证多山、一山多证、山林权证与实地不符、山地勘界没有重新勘测、林权证没有及时更换、山林权证内容不明、缺少标注宗地面积和四至界线、山林经营手续不完备,引起山林权属问题的纠纷等情况,需要重新核对原档案材料;二是村级林改材料收集不完整,如各村委会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没有妥善保存,导致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三是部分林地纠纷未调解清楚,材料不能归档;四是外业材料数据不准确,大量材料需要校对,没有完结,文件材料不够齐全完整,严重影响了林改档案工作的进展。
三、林改档案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县林改档案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搞好我县林改档案,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认识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林改工作关系农村生产资料再分配和利益调整的一场深刻变革,对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林改档案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规范、保管是否安全、利用是否方便,直接关系到林改工作的质量。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改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林改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业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因此,要充分认识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林改档案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明确档案管理的任务和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规范管理,为林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林改档案的收集和归档要求。林改档案是指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要做好林改档案工作,必须要明确林改档案的收集和归档要求。一是要明确归档范围。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一般包括: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宣传、检查、汇报、总结等材料,由主办单位按文书档案归档保存;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界线图表、各种汇总清册、统计表、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木林地权属证明文件、公告材料、现场勘验认界材料、附图或者地块示意图、登记的核准文件、林权登记台帐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发证原始材料,林权管理信息系统的备份等材料。二是要明确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XX年。本机关、本单位的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业务文件,重要问题的请示与批复、重要的报告、总结、统计、汇总材料,重要的合同协议、凭证性文件等,上、下、同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往来文件等,应定为永久保管。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本机关、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文件和一般职能活动形成的一般性、过程性文件可定为定期保管。三是要明确分类方法。林改档案一般应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产生业务文件较多的机关或单位,可再按照合同类、林权登记类、调查类、综合类等进行类目设置,也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采取期他适当的分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