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明委:
**乡**村位于**县西南,距县城22公里,幅员面积2.3平方公里。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18户,总人口1649人,201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
近年来,**村两委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县级文明村创建成果,并在全村实施村庄规划,风貌整治,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村党支部连续两年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受到乡党委的表彰,该村又于2018年荣获全市“村民自治模范村”。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村申报为市级文明村。
当否,请批示。
**县**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乡**村位于**县西南,距县城22公里,幅员面积2.3平方公里。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18户,总人口1649人,201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400元。
近年来,**村两委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县级文明村创建成果,并在全村实施村庄规划,风貌整治,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村党支部连续两年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受到乡党委的表彰,该村又于2018年荣获全市“村民自治模范村”。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村申报为市级文明村。
当否,请批示。
**县**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