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
一、考察的基本情况
3月2日—8日,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发懋同志亲率考察团,赴江西省考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考察期间,张厅长一行沿途听取了江西省建设厅和有关市、县建设局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介绍,并实地考察了南昌市蛟龙镇下罗村、高安市八景镇上保蔡家村、吉安县永和镇锦源村和青源区渼陂村、兴国县高兴镇长迳村、赣县南塘镇石院村、景德镇市竟成镇里冲坞村等村庄。这些村庄各有特点,有的是城郊拆迁后统一规划、设计、建造的新村,各家各户都是独门独院的小别墅,起点比较高;有的是在原有村庄布局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开展“三清三改”综合整治,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有的是明清时期遗留至今的古老村落,虽年代久远,但保护得非常完整,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所到村庄的共同之处就是,村容整洁,管理有序,乡风文明,生态和谐,村民们能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沼气灶、住整洁房、洗热水澡……
二、江西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江西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土地总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300万人。全省有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1428个乡镇, 18万个自然村,70%的人口在农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近年来,该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三清三改”,在建设新农村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是:
(一)在组织上,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江西省在村庄整治中,政府部门扮演了一个引导者的角色,没有包办代替,更没有强迫命令,而是把动员和组织群众贯穿始终,把着力点放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宣传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参与的自觉性。二是物力财力支持。市、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并把村镇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免费为村庄和农户建房提供规划。同时,采取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与村庄整治相关的部门参与其中,并分别制定支持参与方案。各个乡镇成立建设管理所,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技术服务。组织编印《村庄规划优秀设计实例》、《农民住宅推介图集》等技术资料,免费发至各乡镇村,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和农民建房,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规划知识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素质。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具体表现在:一是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村庄规划和整治的参与权。如进行村镇规划时,吸收村民代表参与,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既加强对农民的规划意识教育和规划知识培训,又提高农民对规划的认同感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二是鼓励农户自主申报改造项目。在村庄整治过程中不搞一刀切,把村庄是否整治的决策权交给农民,以全体村民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纳入整治示范点,对群众自愿申报率达不到60%的村庄,不列入整治改造范围。三是鼓励农民投资投劳。把政府的物资和资金支持,与农户自己完成的工作量挂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多完成多补助,少完成少补助,不行动不补助。四是成立理事会负责运作。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成立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作为社会服务型组织,主持村庄整治和调解矛盾纠纷。理事会成员按照“五有”标准(有公心、有热心、有能力、有精力、有一定经济基础),由群众民主推选的“五老” 组成(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军人),这些人德高望重,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号召力,是联系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可以起到农民意愿“代言人”、政府主张“传递人”和矛盾纠纷“调停人”的积极作用。
(二)在思路上,坚持科学切入,循序渐进。
新农村建设内容繁杂,村庄数量多、范围广,底子薄、要求高,不可能一开始就全面铺开,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江西省选择典型示范,科学切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在村庄整治的范围上,开展“十百千”活动(即:省市县三级建设部门分别抓好10个示范镇、100个示范村和1000个重点村),培植具有指导作用和启发效果的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带动面上工作。在村庄整治的内容上,选择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农民群众最迫切希望做好的“三清三改”起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三清”工作,简便易行,立竿见影,彻底整治了农村脏、乱、差,实行人畜分离,美化净化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清”起步后,重点抓好村镇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改路、改水、改厕的“三改”工作,实现乡镇村村通公路,村内户户门前道路硬化,家家用上山泉水或井水,村村建有无害化水冲式厕所。“三清三改”的巨大变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村庄整治乃至整个新农村建设比较顺利地走进了千家万户。“三清三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他们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村庄规划建设上来。这种工作思路符合江西的实际情况,也符合村庄整治的客观规律。
(三)在模式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一是突出农村特色,不用城市的标准要求农村。比如,在编制规划时,坚持“一个保持、两个突出、三个不搞、三个配套”的原则。即保持农村传统文化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农村田园风光;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基础设施配套,社区服务配套,房屋设计配套。在绿化方面,提倡种树、种果、种菜,反对种花、种草。二是突出地方特色。比如,赣州以白墙黛瓦的徽商建筑居多,在新建房屋时,保持和传承这种建筑形式,从而形成地方特色。三是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不搞一刀切,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比如,在村庄改造整治时,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实行“一村一策”。对存在较多破旧不堪且无人居住危旧房屋的村落,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拆除破旧房屋,腾退流转宅基地,实施“空心房”整治;对规模小、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村庄,平整道路,美化环境,实施村庄整修;对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部拆除旧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实施整体拆旧建新;对人口集中、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农民社区新村;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的村庄,保持其田园风光和文化特色,建设自然生态农庄。
(四)在机制上,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形成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这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所在。江西省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尽其所能为村庄整治提供支持和服务,形成合力推进的格局。比如,赣州市在编制村镇规划的过程中,通过“整合现有的,动员本地的,借助外面的”,多渠道寻求人力和物力支持;通过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捐资捐物;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市、县、乡万名干部下基层帮助新农村建设,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该市还将按一村一名的标准,大规模培训和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指导和帮助新农村建设。
三、收获与体会
这次考察,时间虽短,但大家都感到收获颇丰,归纳一下,至少有三:其一,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通过实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建设新农村重大意义的认识,思想更加解放,思路更加开阔;进一步明确了村庄整治,到底是整什么、怎么整、整成什么样。其二,学习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我省和江西地域邻近,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其经验有很强的借鉴价值。有了别人的经验作先导,可以避免走弯路,形成后发优势。当然别人的经验不能照抄照搬,一定要结合我省各地的实际,有选择地吸收应用,学其“神”而非其 “形”。其三,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江西的这些做法与经验的确可看、可信、可学,不是脱离实际,不是高不可攀。在某些方面,我们也有优势,完全可能也完全应该做得更好。下一步,如何做好我们的工作,真正让江西的经验在我省开花结果,以下几点体会值得总结和汲取。
(一)统一一个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从“百镇千村”抓起。
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建设新农村已经成为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哄而上,到底该从哪里着手?就我省来说,当前就是要建设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通过“百镇千村”的示范效应,达到全面实现农村面貌改观的目的。全省建设系统上上下下都要统一这个认识,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个观点,要集中力量办大事,要把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的注意力吸引到“百镇千村”上来,把主要工作精力转移到“百镇千村”上来,把主要资金投入到“百镇千村”中来,在“百镇千村”上建功立业。
(二)突出一个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村庄整治为重点。
江西有部分村庄在整治中,花钱不多,但变化很大。建设新农村,不是推倒重来,不是拆旧建新,而是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现有村庄为基础,以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为重点,营造新的村容村貌、养成新的生活习惯、培育新的民约风尚。要坚决反对盲目攀比、贪大求洋,反对增加农民负担、举债搞建设,反对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在个别有条件地方,结合开发还建,也可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整体拆迁新建,但这绝不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流和重点。
(三)抓住一个主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农民为主体。
农民是村庄整治的决策主体,也是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建设新农村不能搞强迫命令,政府可以做农民的思想工作,向他们宣传政策,但不能搞行政干预,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建设新农村虽有政府出资,但不是由政府包办代替,需要农民积极响应和配合,需要农民出资投劳。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新农村建设,主动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搞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防止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四)发挥各方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村庄整治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哪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取得好的成效的。修路需要交通部门的支持,改水需要水利部门的支持,建沼气池需要农业部门的支持。建设部门是一个牵头部门,工作的重点是搞好村庄规划的编制,环卫、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农民建房,选好示范点,做好检查、督导、考核工作。因此,必须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分清各自事权,形成“各负其责,各展其能,各建其功”的良好氛围,各部门都应围绕“百镇千村”出主意,想办法,见成效。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村庄和农户,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要顺势而为,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开创各方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五)提高投资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政府要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把资金、物资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建设好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解决单家独户不好办也办不了的事情,有效激活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要改变过去政府资金“撒胡椒面”的平均分配方式,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上,实行差异化分配,以奖代补,加大实物补贴的比重,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各类支农资金,集中有限资金分类分步投入到重点项目、重点村庄,做到扶持一个,见效一个。
一、考察的基本情况
3月2日—8日,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发懋同志亲率考察团,赴江西省考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考察期间,张厅长一行沿途听取了江西省建设厅和有关市、县建设局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介绍,并实地考察了南昌市蛟龙镇下罗村、高安市八景镇上保蔡家村、吉安县永和镇锦源村和青源区渼陂村、兴国县高兴镇长迳村、赣县南塘镇石院村、景德镇市竟成镇里冲坞村等村庄。这些村庄各有特点,有的是城郊拆迁后统一规划、设计、建造的新村,各家各户都是独门独院的小别墅,起点比较高;有的是在原有村庄布局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开展“三清三改”综合整治,即“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有的是明清时期遗留至今的古老村落,虽年代久远,但保护得非常完整,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所到村庄的共同之处就是,村容整洁,管理有序,乡风文明,生态和谐,村民们能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沼气灶、住整洁房、洗热水澡……
二、江西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江西省位于长江中下游,土地总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300万人。全省有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1428个乡镇, 18万个自然村,70%的人口在农村,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近年来,该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三清三改”,在建设新农村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他们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是:
(一)在组织上,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江西省在村庄整治中,政府部门扮演了一个引导者的角色,没有包办代替,更没有强迫命令,而是把动员和组织群众贯穿始终,把着力点放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宣传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参与的自觉性。二是物力财力支持。市、县财政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并把村镇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免费为村庄和农户建房提供规划。同时,采取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与村庄整治相关的部门参与其中,并分别制定支持参与方案。各个乡镇成立建设管理所,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技术服务。组织编印《村庄规划优秀设计实例》、《农民住宅推介图集》等技术资料,免费发至各乡镇村,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和农民建房,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规划知识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素质。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具体表现在:一是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村庄规划和整治的参与权。如进行村镇规划时,吸收村民代表参与,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向全体村民公示,既加强对农民的规划意识教育和规划知识培训,又提高农民对规划的认同感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二是鼓励农户自主申报改造项目。在村庄整治过程中不搞一刀切,把村庄是否整治的决策权交给农民,以全体村民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纳入整治示范点,对群众自愿申报率达不到60%的村庄,不列入整治改造范围。三是鼓励农民投资投劳。把政府的物资和资金支持,与农户自己完成的工作量挂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多完成多补助,少完成少补助,不行动不补助。四是成立理事会负责运作。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成立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作为社会服务型组织,主持村庄整治和调解矛盾纠纷。理事会成员按照“五有”标准(有公心、有热心、有能力、有精力、有一定经济基础),由群众民主推选的“五老” 组成(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老军人),这些人德高望重,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号召力,是联系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可以起到农民意愿“代言人”、政府主张“传递人”和矛盾纠纷“调停人”的积极作用。
(二)在思路上,坚持科学切入,循序渐进。
新农村建设内容繁杂,村庄数量多、范围广,底子薄、要求高,不可能一开始就全面铺开,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江西省选择典型示范,科学切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在村庄整治的范围上,开展“十百千”活动(即:省市县三级建设部门分别抓好10个示范镇、100个示范村和1000个重点村),培植具有指导作用和启发效果的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带动面上工作。在村庄整治的内容上,选择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农民群众最迫切希望做好的“三清三改”起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三清”工作,简便易行,立竿见影,彻底整治了农村脏、乱、差,实行人畜分离,美化净化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清”起步后,重点抓好村镇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改路、改水、改厕的“三改”工作,实现乡镇村村通公路,村内户户门前道路硬化,家家用上山泉水或井水,村村建有无害化水冲式厕所。“三清三改”的巨大变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村庄整治乃至整个新农村建设比较顺利地走进了千家万户。“三清三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他们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村庄规划建设上来。这种工作思路符合江西的实际情况,也符合村庄整治的客观规律。
(三)在模式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一是突出农村特色,不用城市的标准要求农村。比如,在编制规划时,坚持“一个保持、两个突出、三个不搞、三个配套”的原则。即保持农村传统文化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农村田园风光;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基础设施配套,社区服务配套,房屋设计配套。在绿化方面,提倡种树、种果、种菜,反对种花、种草。二是突出地方特色。比如,赣州以白墙黛瓦的徽商建筑居多,在新建房屋时,保持和传承这种建筑形式,从而形成地方特色。三是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不搞一刀切,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比如,在村庄改造整治时,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实行“一村一策”。对存在较多破旧不堪且无人居住危旧房屋的村落,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拆除破旧房屋,腾退流转宅基地,实施“空心房”整治;对规模小、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村庄,平整道路,美化环境,实施村庄整修;对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部拆除旧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实施整体拆旧建新;对人口集中、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农民社区新村;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的村庄,保持其田园风光和文化特色,建设自然生态农庄。
(四)在机制上,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形成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这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所在。江西省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尽其所能为村庄整治提供支持和服务,形成合力推进的格局。比如,赣州市在编制村镇规划的过程中,通过“整合现有的,动员本地的,借助外面的”,多渠道寻求人力和物力支持;通过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捐资捐物;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市、县、乡万名干部下基层帮助新农村建设,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该市还将按一村一名的标准,大规模培训和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指导和帮助新农村建设。
三、收获与体会
这次考察,时间虽短,但大家都感到收获颇丰,归纳一下,至少有三:其一,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通过实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建设新农村重大意义的认识,思想更加解放,思路更加开阔;进一步明确了村庄整治,到底是整什么、怎么整、整成什么样。其二,学习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我省和江西地域邻近,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其经验有很强的借鉴价值。有了别人的经验作先导,可以避免走弯路,形成后发优势。当然别人的经验不能照抄照搬,一定要结合我省各地的实际,有选择地吸收应用,学其“神”而非其 “形”。其三,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江西的这些做法与经验的确可看、可信、可学,不是脱离实际,不是高不可攀。在某些方面,我们也有优势,完全可能也完全应该做得更好。下一步,如何做好我们的工作,真正让江西的经验在我省开花结果,以下几点体会值得总结和汲取。
(一)统一一个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从“百镇千村”抓起。
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建设新农村已经成为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哄而上,到底该从哪里着手?就我省来说,当前就是要建设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通过“百镇千村”的示范效应,达到全面实现农村面貌改观的目的。全省建设系统上上下下都要统一这个认识,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个观点,要集中力量办大事,要把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各部门的注意力吸引到“百镇千村”上来,把主要工作精力转移到“百镇千村”上来,把主要资金投入到“百镇千村”中来,在“百镇千村”上建功立业。
(二)突出一个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村庄整治为重点。
江西有部分村庄在整治中,花钱不多,但变化很大。建设新农村,不是推倒重来,不是拆旧建新,而是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现有村庄为基础,以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为重点,营造新的村容村貌、养成新的生活习惯、培育新的民约风尚。要坚决反对盲目攀比、贪大求洋,反对增加农民负担、举债搞建设,反对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在个别有条件地方,结合开发还建,也可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模式,实施整体拆迁新建,但这绝不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主流和重点。
(三)抓住一个主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农民为主体。
农民是村庄整治的决策主体,也是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建设新农村不能搞强迫命令,政府可以做农民的思想工作,向他们宣传政策,但不能搞行政干预,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建设新农村虽有政府出资,但不是由政府包办代替,需要农民积极响应和配合,需要农民出资投劳。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新农村建设,主动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搞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防止产生“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四)发挥各方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村庄整治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哪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取得好的成效的。修路需要交通部门的支持,改水需要水利部门的支持,建沼气池需要农业部门的支持。建设部门是一个牵头部门,工作的重点是搞好村庄规划的编制,环卫、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农民建房,选好示范点,做好检查、督导、考核工作。因此,必须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分清各自事权,形成“各负其责,各展其能,各建其功”的良好氛围,各部门都应围绕“百镇千村”出主意,想办法,见成效。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村庄和农户,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要顺势而为,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开创各方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五)提高投资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建设新农村,投入是关键。政府要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落实一定的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把资金、物资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建设好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解决单家独户不好办也办不了的事情,有效激活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要改变过去政府资金“撒胡椒面”的平均分配方式,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上,实行差异化分配,以奖代补,加大实物补贴的比重,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各类支农资金,集中有限资金分类分步投入到重点项目、重点村庄,做到扶持一个,见效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