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市委确定的“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的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评议。按照评议工作的整体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动员会,目的就是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确保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工作评议的开展。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这次专项评议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
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开展专项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XX年对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XX年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之后开展的又一次重要的专项工作评议。实践证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和支持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监督手段包括: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专项工作评议就是综合运用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各种监督手段,融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为一体,把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的刚性,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有利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前两年组织开展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评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评议,都收到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赢得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中央xx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家在《xx规划纲要》第七章中专门就“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出具体规定;xx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在今年2月出台的《关于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中,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确定为“六大重点工程”之一。可以说,这项工作是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着力推动,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事情。市人大常委会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的指导思想,在今年年初,讨论年度工作重点时,综合方方面面的意见,确定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评议。3月中旬,段修龙副主任带队赴江苏、浙江的泰州、镇江、扬州和嘉兴四市的13个镇村考察学习,深入金乡、鱼台等县进行调研。在深入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就推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市委提交了专题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张振川书记对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请术平书记和“六大工程”指挥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关注民生、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善举,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合民心、顺民意。从我市的情况看,近两年围绕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一池三改”、生态林业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各项工作,有些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但就整体而言,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才刚刚破题。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专项评议,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化解矛盾,目的就是监督支持政府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努力把这件惠及民生的好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从整体上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为贯彻落实市委确定的“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的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今年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评议。按照评议工作的整体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动员会,目的就是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确保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工作评议的开展。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这次专项评议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意义
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开展专项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XX年对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XX年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之后开展的又一次重要的专项工作评议。实践证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既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和支持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监督手段包括: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专项工作评议就是综合运用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各种监督手段,融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为一体,把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的刚性,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有利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前两年组织开展的就业再就业工作评议、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评议,都收到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赢得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中央xx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家在《xx规划纲要》第七章中专门就“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出具体规定;xx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在今年2月出台的《关于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中,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确定为“六大重点工程”之一。可以说,这项工作是党委高度重视,政府着力推动,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事情。市人大常委会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的指导思想,在今年年初,讨论年度工作重点时,综合方方面面的意见,确定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评议。3月中旬,段修龙副主任带队赴江苏、浙江的泰州、镇江、扬州和嘉兴四市的13个镇村考察学习,深入金乡、鱼台等县进行调研。在深入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就推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市委提交了专题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张振川书记对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请术平书记和“六大工程”指挥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关注民生、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现实需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善举,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合民心、顺民意。从我市的情况看,近两年围绕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一池三改”、生态林业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等各项工作,有些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但就整体而言,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才刚刚破题。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专项评议,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化解矛盾,目的就是监督支持政府进一步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努力把这件惠及民生的好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从整体上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