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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进一步加大对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高发势头,努力改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3月底,在县城规划区内集中开展一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开展专项整治先作动员发言。会上,范书记、赵县长就此项工作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及时传达、狠抓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
一、统一思想,下定决心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土地、建设市场的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多次开展集中整治,初步遏制了全县乱占滥建的猖獗势头。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开发企业和个人在非法利益的驱使下,无视党纪国法、无视政府权威、无视公众利益、无视发展大局,私买私卖土地,违法违规建设,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社会对此反响强烈,尤其是县城规划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之风屡禁不止,危害极大,已经到了非出重拳整治不可、非下猛药整治不可、非从根本整治不可的地步。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有诸多危害:一是践踏了法律法规尊严。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者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将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视同儿戏,使相关法律法规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如果不强力整治,法律的尊严何在?群众的信赖何在?二是危害了群众生命安全。违法建设基本上没有通过正规的地质勘探、工程设计、地灾处理、工程监理和综合验收,本身就可能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缺陷。大多数违法建设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施工设备简陋,工程技术落后,不按规程办事,赶工图快,致使建筑质量低下,存在极大的质量安全隐患。一些违法建设者擅自更改规划,侵占安全通道、泄洪河道,一旦发生火灾或洪灾,后果不堪设想。一些违法建设严重违反城市规划,侵占公共通道,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消防车辆、急救车辆根本无法通行,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挑战了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存在巨大利润空间,违法者短时间之内即可获得大多数守法群众数年甚至数十年都不能创造的财富,使周边群众心理严重失衡,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用地和建设领域容易滋生腐败,极少数工作人员守不住清贫、经不住诱惑,以权谋私,以权谋利,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整体形象。极个别干部利欲熏心,直接或间接充当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者的“保护伞”和“掌舵人”,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妨害了社会和谐稳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侵占公共绿地和公用设施用地,直接带来脏乱差和交通堵塞等问题,人民群众意见强烈,举报不断。一些违法建设直接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频频引发矛盾纠纷。更有极个别房地产开发商目无法纪,道德沦丧,违规预售房屋,导致“一房多卖”案件久治不绝;购房者损失难以及时足额追回,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违法供地者与违法建设者之间私下达成的协议未能兑现,反复上访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承担责任,无理取闹之举严重干扰了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五是阻碍了城市健康发展。违法占地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使本已紧张的城市建设用地更加紧缺。违法建设不符合既定的城市规划,违反了区域功能定位,没有统一的建筑风格,为城市持续发展和城市风貌改造提升设下了巨大障碍,使县城“山水园林红军城”的目标定位更加难以实现。六是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形成了非法的隐形房地产市场,造成了国家税收和县级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违法者将应缴的税费装入个人腰包,增大了利润空间;守法者承担了应缴的税费,缩小了利润空间;守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成本,守法者和违法者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基础,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被严重破坏。七是影响了通江对外形象。从总体上看,县城的违法建设“遍地开花”,尤其是金家沟、南寺沟、杜家坪、熊家坝、水井巷等地的违法建设可谓“见缝插针”,严重破坏了县城的风格和风貌;县城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成为了广大群众茶余饭后谈论的热点问题,成为了网络论坛上渲染炒作的热门话题,更有一些小刊小报的记者居心叵测,经常对县城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进行失实报道、歪曲报道,使通江的对外形象受到了不良影响。
以上危害足以说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不只是经济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在县城集中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既是平民愤之需,也是维民利之举,更是安民心之策。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啃“硬骨头”,不得罪违法乱纪的人,就势必得罪遵纪守法的人,不得罪极少数违法分子,就势必得罪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就是向非法利益格局宣战,就是向违法违规者开刀;从而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强力开展整治工作,最终达到根治私买私卖、乱修乱建的目的。
二、明确要求,强力推进
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是上级关心、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也是对广大干部政治观念、执行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一次重大考验和集中检阅。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有效推进、有序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明确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专项整治的内容。此次专项整治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违法占用、转让、买卖土地的;二是非法批地、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的;三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四是土地征而不用、圈而未建,长期闲置的;五是违法新建、改(扩)建房屋的;六是违规加层、加隔热层、加顶篷的;七是擅自更改规划,改变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占地面积等指标的;八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尚未拆除的;九是依法强制执行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决定;十是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社(社区)干部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要把非法买卖集体土地、严重违反城市规划、顶风从事违法建设、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以私人建房为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社区)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等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
(二)专项整治的原则。此次专项整治必须自始至终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集中整治原则。此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整合力量,切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履职尽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清理处理,依法规范一批,顶格处理一批,强制拆除一批,让社会真真切切地感受我们的整治决心,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让违法者清清楚楚地认识到法律的尊严、党和政府的权威。二是分工协作原则。此次专项整治由县监察局牵头,诺江镇、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信访局、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等单位全力配合。各相关单位必须在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基础上切实增强配合意识,在充分履行自身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尽到协助责任,服从安排,主动作为,以强大的合力、统一的步调和高压的态势强力推进整治工作。三是分类处理原则。要按照“从严从重,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思路开展专项整治。对确属弱势群体自建自住房屋手续不完备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理;对主动自报自拆、积极配合查处的可适当从宽处理;对一户多宅、变相开发、非法谋利、违法圈占的要从严顶格查处;对顶风建设、暴力抗法、威胁恐吓的要从重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划影响城市形象、建筑质量低劣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社会反响极为强烈的要坚决拆除。四是积极稳妥原则。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在依法的前提下强力开展,一切查处行为都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定性合法、标准合法、执法合法,要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检验的铁案。要在全面排查、分门别类的基础上,选择违法建设蔓延最快、势头最猛、影响最大的地区作为突破口,进行重点整治和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前,首先要把政策讲透,把决心讲明,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仁至义尽,尽可能让其主动自拆。但对那些严重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从重打击,绝不手软。五是标本兼治原则。坚持整治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问题。要把专项整治与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整治一处违法建设,教育一方干部群众,净化一方社会风气,改善一方环境形象。
(三)专项整治的步骤。此次专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动员阶段。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要层层召开会议,把此次会议的精神传达到村社(社区)、传达到小区、传达到科室、传达到院户。主要职能部门要出动宣传车,深入规划区的大街小巷宣传政策法规。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要组建专门班子对整治工作进行集中宣传,原则上做到天天有报道,要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浓厚的整治氛围。二是调查摸底阶段。要对规划区内去年7月份以前已审批但未实施的土地和建设项目、正在实施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所有已完工的违法建设和乱搭乱建全面清理锁定,该责令停工的立即责令停工,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同时分类统计,建立台帐,并制定处理方案和标准。三是依法处理阶段。按照确定的处理方案和标准对所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分类处理,确保处罚到位、执行到位、规范到位。要依法提高处罚标准,原则上实行顶格处罚,让企图非法谋取暴利的企业和个人无利可图甚至血本无归。对选准的强制拆除对象,要首先向县政府申请,由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后,再制定周密预案组织强制拆除。同时,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县法院提出强拆申请,由县法院组织拆除一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四是建章立制阶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责任,整合监管力量,达到监管效果;逗硬执行问责机制,对疏于管理、放任自流、监管缺位失位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强化组织,确保效果
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是正义与歪风的斗争,是法律与邪恶的较量,是一场硬仗,是一场攻坚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力推进,确保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是否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关键在于组织领导是否到位、是否坚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这次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继在县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讨论、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了通报;县委范书记在XX年12月15日专门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了全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清查工作情况汇报会,并就县城规划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作出了重要指示;县委副书记、县政府赵县长也先后多次深入相关部门和县城各片区进行实地调研。县上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四大家”的相关领导和县级相关部门、诺江镇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领导小组。同时,还在9个主要职能部门抽派了近60名工作人员组成了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抽派精兵强将,确保组织有力、队伍有力;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密切协作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分配的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督查,遇到“硬骨头”和“钉子户”要亲自上阵;所有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更要讲政治、讲大局、讲付出,敢于碰硬较真,敢于冲锋陷阵。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部门“一把手”要出面解决;部门“一把手”解决不了的问题,县级分管领导要出面解决;分管领导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报请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一句话,就是领导力量要下沉,工作重心要下移,不见效果不罢休,不达目的不收兵。
(二)明确职责任务。抓好抓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首先要履好自己的职、做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明确了县监察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诺江镇等12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请大家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坚决执行。同时,大家还要认识到,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可能通过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单位的努力就可以大见成效,需要相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为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着眼长远、顾全大局,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和“个个是主体、人人是主人”的意识,视整治工作为己任,积极联络,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赴难关。
(三)公平公正执法。民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不均,而患不公。专项整治工作要顺利推进,就必须以公平公正执法为前提。县委范书记在12月15日的专题会上就明确要求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大胆喊响“三个敢于”:敢于向干部开刀,敢于向有权人开刀,敢于向有钱人开刀。所以,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只要属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范围之内的,就绝不允许出现特权单位、特权阶层和特权人物;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尊卑,位不分高低,都要一事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允许罚小不罚大、罚民不罚官、罚软不罚硬、罚弱不罚强;强制拆除更要公平公正,一旦强拆,就要全面彻底,不留余地,不留后患,不给违法建设死灰复燃的机会和条件。对所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调查处理必须公开透明,要在本村社(社区)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专项整治,既要处理过去的问题,又要处理当前的问题,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要通过打击少数违法者,使多数人受到教育。这一要求不仅要针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企业和个人,也要针对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社区)干部。有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整治工作纪律,坚持原则、逗硬清理,坚持政策、统一标准,坚持自律、公正廉洁。对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或查处不力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村社(社区)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支持违法占地或违法建设的,对煽动群众或亲友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对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一律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监察局、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诺江镇要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举报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参与或支持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职工立即“说清、收手、止行”,主动配合执法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五)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理顺体制,落实责任。县纪委、监察局、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已联合制定了《通江县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于近日内正式试行。《暂行办法》对国土、建设、公安、检察、法院、诺江镇及其村社(社区)的职责进行了再细化和再明确,请相关单位务必尽职履责。二是实事求是,堵疏结合。切实加快规划步伐,提高规划水平,用科学合理的规划来引导建设、规范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先建修、部门后规划”的问题。对群众确需新建或改建住房的,只要符合规划要求,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批,提高办事效率;要迅速规划农民居住小区,引导农户集中建房。对于群众的自用住房,县规划和建设局已编印了专门的参考图集,诺江镇要大力引导和督促户主按图建设;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注重个性特色,提高单体建筑设计水平,提升城市文化品味,有效解决“火柴盒”和“千面一孔”的问题;对于企业建房,要按照工业发展规划引导进入工业园区,坚持好城市的功能分区原则。三是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一旦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及时报告,互通信息,制定方案,联合执法,一见苗头就快查严处,真正做到“拆早、拆小、拆了”,绝不能让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在部门的推诿中、观望中、拖沓中节节长高。
同志们,开展县城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虽然困难很多、压力很大、责任很重,但我相信,有县委的坚强领导,有政府的强力推进,有人大、政协和法检两院的鼎力支持,有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我们一定会团结一心,迎难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信心,更大的力度,把专项整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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