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特别是今年春耕生产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的迅速攀升,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根据区物价局的检查工作部署,我县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对全县农资生产供应现状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按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我区部分化肥和农药实行价格干预措施,随着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和价格行政干预措施的逐步落实,目前,我县农资市场供应趋缓,市场价格稳中有略升。 一、基本情况 (一)产、供、销情况。由于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权放开多年,在价格管理上,国家只是对大型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的化肥出厂价格和部分进口化肥的口岸交货价格实行指导价管理,流通环节的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已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产、供、销已发生根本变化。就我县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省化肥、农药、农膜批发成为我县农资经营的主要方式。我县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分布到县、乡、村,基本上有一个良好的供销环境。 2、本县内主要化肥生产企业有镇骏威复合肥、镇复合肥和镇复合肥等,主要用途是用于甘蔗、果蔗、和山林生产等方面。但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产量低,质量难于保证。这些厂家投资规模小,生产设备差,技术落后,没有一家采用喷浆技术生产复合肥的厂家,均是搅拌式作坊生产,产品质量难于保证,且生产分散,难于管理。由于投资规模小,产量、销量有限,多数厂家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 (二)化肥、农药、农膜价格情况。XX年12月开始,我区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无论是国产肥还是进口肥,也无论是单质肥还是复合肥,整个市场价格均出现明显的涨价现象。特别是进入XX年春耕生产后,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明显加大,群众反映意见强烈。以农民长期喜欢施用的化肥、农药比较,国产含氮肥46%尿素同期比升9.1%;国产含氮肥17%碳酸氢铵同期比升7.1%;国产含p.n.k.ktk各18%复合肥同期比升7.7%;。化肥等农资价格的过快上涨,抑制甚至抵消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化肥价格上涨的原因分析 据调查县内化肥生产厂家人士的分析解释,今年化肥价格全面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化肥的各种原料价格上涨,如氯化钾从2200元/吨涨到2400元/吨,碳酸氢铵从去年的550元/吨涨到600元/吨,尿素已涨到2200元/吨,编织袋材料也从去年1.20元/只涨到现在的1.5元/只,由于原材料涨价,作为终端产品的化肥,自然会随着成本的推动全面涨价,这是化肥市场价格大幅度涨价的主要原因之一。 原因二,国务院出台系列措施支持农业发展,农民和农业企业积极性增强,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投入,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在市场供应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必然引起市场价格的波动。 原因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内化肥市场供求关系被彻底打破,化肥出口急剧增量,而进口减少,市场供应趋紧,呈现卖方市场。 原因四,公路、铁路价格上涨,带动进口化肥到运输成本提高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扬,拉动国内化肥成本提高,价格上升。 三、值得我们思考的几个问题 针对当前化肥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以及对上述化肥涨价原因的分析,尽管我县对农资价格进行监测,但今后农资价格的整体走势如何,目前尚难预料。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化肥价格仍有上涨的可能空间和推动压力。一是各级政府重视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在不断增加;二是粮食价格仍处稳中有升态势,农民对种植粮食增产增收有较高的心理预期;三是资源性产品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和运输紧张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于缓解,成本的推动因素依然存在。农资价格。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减免农业税和落实粮食直补后,种粮收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是,居高不下的农资市场价格却使农民在喜悦之余有了些许忧虑。XX年以来,种子、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涨幅较大,农民群众的生产性费用支出明显增加。据统计部门资料显示,XX年我县早籼米价格为1.2元/斤,按平均亩产600斤计算,每亩收入720元,种植每亩地投入的农资成本在150元左右,扣除成本纯收入570元/亩。XX年早籼米价格为1.5元/斤,每亩收入900元,农资成本在200元左右,扣除成本纯收入700元/亩。这说明,国家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一部分已经被农资涨价所抵消,随着现在重要商品的不断上升,相比之下种粮户农民得不到政策实际好处。 四、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对策 通过这次调研使我们认识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社会结构的基层,农民是工农联盟的基石,只有把“三农”问题真正解决好了,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目标。我们认为,对于物价部门来说,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农资价格的成本监测和价格监管。完善农资价格成本监测体系,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防止价格过快上涨,避免本应由农民得到的实惠,由涨价的“黑手”掏了去。在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管理方面,对经营环节(含批发、零售)有必要采取综合费率管理办法,建立长效价格管理机制。 2、从严审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慎重审批涉农收费,不符合收费条件的,坚决取消收费项目;不是收费主体的,坚决取消收费资格,把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农资零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推迟执行最高零售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实行提醒、告诫或罚款处理,取得一定成效。 3、深入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乡(镇)、村两级要向农民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涉农收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审查,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确保收费公示的时效性。 4、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有浮动幅度的执行最低标准,并对清理后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布出去,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象保护重点企业一样保护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5、建立一个快捷有效的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以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乡级建立物价管理所或物价监督站,在村级聘请物价监督员,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价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农民群众监督举报涉农乱收费行为。 今后,应继续保持对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高压势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对不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或价格行政干预措施,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并予以曝光,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化肥、掺杂使假等各种坑农、害农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