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灵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市委、市人民政府拟于2017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模范校长”、“模范班主任”和“模范教师”。表彰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表彰名额:
2017年教师节表彰“模范校长”5名、“模范班主任”18名、“模范教师”45名,共计68名。其中“模范班主任”和“模范教师”名额,参照各单位教师编制数,本着向一线教师、向农村教师倾斜的原则进行分配,由学校择优推荐;“模范校长”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学年度考核推荐产生。推荐的具体优秀人员最后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评选范围
1、“模范班主任”为近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班主任;
2、“模范教师”为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并在教育教学工作和教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3、“模范校长”为在学校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校长。
三、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1、“模范班主任”: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着,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近年来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过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2、“模范教师”: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能积极渗透课改理念,并在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走在前列,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优异。
3、“模范校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推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中做出贡献、有典型示范作用,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四、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推荐人选上报前,要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上报。
2、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注意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严格按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推荐上报。
3、推荐人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校长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
4、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不予评选。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
六、奖励方式
2017年9月体育艺术节开幕式上举行颁奖仪式,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勇
副组长:马明玉
成 员:何志龙 王学军 张生莹 李 林 高秀梅 宋庆武 高生成
八、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将有关推荐材料务必于9月3日前报送教体局人事室;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推荐造成影响的,取消单位名额。
报送材料如下:
1、《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
2、事迹单行材料(xx字左右),使用3号仿宋体字,a4纸打印;
3、被推荐人近5年来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校审核签字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