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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统计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报告

广元市统计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报告

中共广元市纪委:
按照党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有关贯彻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2001年,我局进一步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了统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根据广廉办(2001)4号通知要求,自查总结,并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估价
我局(含市城调队、市企调队)共有在职职工43人,其中,市城调队10人、市企调队4人。现有局队领导共6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纪检组长1人,市城调队专职副队长1人,市企调队队长1人。内设科室11个,现有科长、主任14人。根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结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搞好局队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坚决制止和反对统计上弄虚作假和浮夸作风。2001年,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从思想上、制度上加强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统计“两个文明”,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    一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及特点
2001年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    抓学习,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我们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市委的贯彻实施意见,认真学习了中办发(1998)7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通过学习,一是提高了认识,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渔水关系和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大事,从而增强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是使大家深刻认识到,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就是一种最大的腐败行为,危害很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反对和制止。三是明确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是:(1)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3)严格贯彻执行廉政规定,遵守党纪政纪。
2、    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年初,我局以广统计发(2001)38号文件,制定和下发了《广元市统计局关于200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明确了局(队)领导班子、成员、科长、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责任、范围、内容和要求。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科长主任对各自的分管科室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统筹安排,同统计业务工作一同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和奖惩。
3、    抓统计执法检查、坚决反对和制止浮夸作风
2001年,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的安排部署,我们在全市开展了《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重点查处了统计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我们对市级单位和四县三区进行了重点抽查,全市共抽查了156个单位,查出各种统计违法行为81起,其中,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0起,均依法进行了认真处理。
4、    认真组织学习了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狠抓了机关党的作风建设,开展了行政监察、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了民主监督。
5、    认真检查、加强监督
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我们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了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年终,班子成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行了认真自查,我们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测评表,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认真进行了工作总结。
总之,我局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工作落实。但是,统计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光荣,特别是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还是一件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附:自查表。
  
                             二00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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