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党组[2003]24号 签发人:陈茂勇
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各旗区、市直各部门招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查的通知》精神,现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落实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示:
一、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委党组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基础上,及时分解落实了鄂党字[2003]11号文件各项指标,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党组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结合市建委实际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分解为十二项,分别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各成员,并责成科室进行具体落实完成。根据《建设部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同时”的意见》要求,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署各项业务工作时,实行了两项任务同时抓,两个责任同时定,基本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市纪委[2003] 8号文件落实情况。根据市纪检委《关于印发2003年度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及考评细则的通知》精神,建委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转发委机关各科室和二级事业单位,要求结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同时,严格认真贯彻执行《考评细则》,要具体细化、量化,并落实到专人。
3、建立健全有关责任制配套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情况。
根据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的同时,侧重抓了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建委党组向各旗区、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在工程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廉洁自律的意见》即“八个标准”。真正做到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和关口前移,监督到位。截止六月底,全市共招标工程92项,总投资4亿多元。建筑面积62.5万平米,其中公开如标15项,总投资4800多万元,邀请招标77项,总投资3.5亿元。市直工程61项,总投资3.1亿多元,其中公开招标15项,总投资4800多万元;邀请招标46项,总投资2.6亿多元。旗区招标31项,总投资8600多万元,均为邀请招标。
4、对所辖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检查、监督、考核情况。一是对科室和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科室二级单位一把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评细则,对科室和二级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年终与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结果挂钩,一并进行奖惩。三是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5、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市建委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我们工作实践得出,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从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入手,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建委今年被自治区建设厅推荐为出席全国建设系统纪检工作先进集体。
二、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和目标分解指标,坚持“一岗双责”,主持抓好分管的科室、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结合业务工作督查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建委领导班子成员能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3、建委领导班子各成员以及环节干部都能认真遵守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各项规定和要求。经核查没有发生违反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
4、认真落实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有关规定,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自学遵守有关规定。领导班子各成员以及环节干部都能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并能认真履行好自己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职责。经查实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
三、领导班子成员制止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情况。
1、市建委认真及时传达贯彻了中纪委监察部“关于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没有出现建豪华办公楼,购买高级小轿车,以及购置更新豪华办公设施,讲排场比阔气等违规违纪现象。
2、市建委能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没有利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没有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今年支出招待费2万元。
3、市建委今年没有以各种名义变相出国出境旅游,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利用住房制度改革之机以权谋私等问题。
总的来看,市建委在市纪检委、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注重抓制度建设,狠抓督查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上述是市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自查情况的总结,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鄂尔多斯市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各旗区、市直各部门招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查的通知》精神,现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落实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示:
一、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委党组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基础上,及时分解落实了鄂党字[2003]11号文件各项指标,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党组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结合市建委实际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分解为十二项,分别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各成员,并责成科室进行具体落实完成。根据《建设部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同时”的意见》要求,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署各项业务工作时,实行了两项任务同时抓,两个责任同时定,基本做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建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市纪委[2003] 8号文件落实情况。根据市纪检委《关于印发2003年度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及考评细则的通知》精神,建委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转发委机关各科室和二级事业单位,要求结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同时,严格认真贯彻执行《考评细则》,要具体细化、量化,并落实到专人。
3、建立健全有关责任制配套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情况。
根据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在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的同时,侧重抓了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为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建委党组向各旗区、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在工程招标投标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廉洁自律的意见》即“八个标准”。真正做到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和关口前移,监督到位。截止六月底,全市共招标工程92项,总投资4亿多元。建筑面积62.5万平米,其中公开如标15项,总投资4800多万元,邀请招标77项,总投资3.5亿元。市直工程61项,总投资3.1亿多元,其中公开招标15项,总投资4800多万元;邀请招标46项,总投资2.6亿多元。旗区招标31项,总投资8600多万元,均为邀请招标。
4、对所辖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检查、监督、考核情况。一是对科室和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科室二级单位一把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评细则,对科室和二级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年终与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结果挂钩,一并进行奖惩。三是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5、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市建委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健全和完善。我们工作实践得出,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从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入手,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建委今年被自治区建设厅推荐为出席全国建设系统纪检工作先进集体。
二、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市建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分解和目标分解指标,坚持“一岗双责”,主持抓好分管的科室、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结合业务工作督查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建委领导班子成员能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3、建委领导班子各成员以及环节干部都能认真遵守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各项规定和要求。经核查没有发生违反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
4、认真落实了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有关规定,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自学遵守有关规定。领导班子各成员以及环节干部都能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并能认真履行好自己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职责。经查实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现象。
三、领导班子成员制止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情况。
1、市建委认真及时传达贯彻了中纪委监察部“关于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没有出现建豪华办公楼,购买高级小轿车,以及购置更新豪华办公设施,讲排场比阔气等违规违纪现象。
2、市建委能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没有利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没有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今年支出招待费2万元。
3、市建委今年没有以各种名义变相出国出境旅游,没有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利用住房制度改革之机以权谋私等问题。
总的来看,市建委在市纪检委、自治区建设厅纪检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注重抓制度建设,狠抓督查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上述是市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自查情况的总结,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