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更好地履行好我局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 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局XX年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转发发展计划局违反“八条禁令”处罚实施办法》、《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局学习制度》、《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制度》、《局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局服务承诺制度》、《局首问责任人制度》、《局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浙江省价格异事波动予警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先后制订了《岱山县物价局否定报备制度》、《岱山县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岱山县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岱山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结案追究制度》、《调整县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人员》《岱山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物价局成立集体审价委员会》、《县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 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加强监督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通过监督予以制约,通过监督予以规范。在依托发展和改革局纪委监督的同时,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效能监督渠道的畅通,去年起建立了渔农村价格监督机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7个渔农村价格监督站,聘请8名联络员、110名监督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并经常通过上门或邀请他们来局征求意见。同时,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备了专人负责举报电话12358的接听、登记和受理,节假日专门安排人员值守举报电话,并每天明确2名检查人员随时对举报件进行查处,确保了投诉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为局机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先进性教育的扎实推进,尤其是去年《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后,经过县、局多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局机关无一列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全局上下无一列投诉现象发生。制度措施的落实,同时使全局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和进取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全局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变。局费管科开展了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大米、面粉、肉、禽、农资等31只商品进行每周监测,定时上报,并动态跟踪市场热点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分析市场行情及对我县经济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检查分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举报工作,迄今为止,无一例被上级追究的投诉事件发生。各科室正逐项落实各项年初下达的“各科室考核目标任务”。
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纪委的大力监督下,推进了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制度的完善和监督落实工作,把制度建设深入到工作的各个层面,深入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实现局机关新的目标和岱山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