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两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办字[XX]12号)要求,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作风效能建设,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重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力营造为官有为、为官敢为、竞相作为的生动局面。
一、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我局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开始后,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研讨,大力弘扬“三严三实”精神,促使大家明白“为官不为”范畴,自觉把握行为底线。通过学习、观看典型案例、现场警示教育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对照部门职能和个人承担的职责,逐项自查履职尽责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慵懒散软现象坚决予以改正。
存在的问题:
一是“不想为”。有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精神状态低迷,总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受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不主动,总是应付上级了事,办事拖拉,效率低下。
二是“不会为”。面对新常态下的文化工作,业务不熟悉,又不愿学习、不愿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归根到底是由于能力水平欠缺,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在“二怕”:一怕工作失误,承担责任,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
四是“乱作为”。主要表现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遇事不思考、不商量,搞“一言堂”。
二、产生“为官不为”问题的原因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我局“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理念信念不够坚定,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无论哪种“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2.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负担越来越重,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
3.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一些领导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
4.群众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一部分领导干部在安排工作、遇到难题时,心情急躁,方法简单粗暴,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忘记了我党的群众路线,忘记了在其位就要谋其职的道理,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三、解决干部“为官不为”整改措施
1.端正思想,引导“为官有为”。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
2.打消顾虑,鼓励“大胆作为”。随着整治“为官不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进。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思想负担,明确提出克服“怕”字,核心是要按规矩办事,关键是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只要是符合上级精神的、符合规章制度的就大胆去做。着力消除畏难退缩的不良倾向。敢于担当是干部的基本素质,体现干部的党性觉悟,引导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3.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把树立正确导向作为推动干部“为官有为”的核心要务,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落实xx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出突出选用“四种类型”干部,即突出选用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引导干部职工改进作风、崇尚实干。
4.提高本领,促进“善做善为”。有本领才能有作为。紧密结合当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突出干部履职尽责急需,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使他们不仅“为官有为”,而且“为官善为”。
5.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我们先后修改完善了《考勤制度》、《营子区文广新局督办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对解决干部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