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级部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级部师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与下年级组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下年级组领导为本年级组所管辖班级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级工作和管理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使每一项安全工作都有人管。配合学校精心组织好校外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3、教育教职工时刻树立学生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懂的各项安全防范的知识。
4、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况,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及时了解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可能出现的安全危险,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恰当措施果断处置,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自觉接受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6、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有关部门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人力积极稳妥的做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协助做好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7、按照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演练的统一要求,应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防止出现意外。要求各级部平时按照逃生演练时安排的通道上下楼梯,养成习惯。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本人备查。
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XX年 8月 31日
校长签字:
下年级组领导: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初级中学
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校园,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区教体局《学校安全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
1、班主任为各班安全工作第一目标责任人,各任课教师应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2、各班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安全知识和警示教育,并及时作好班主任工作记录。
3、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不相互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栏杆、树木和高大的建筑物;休息时间不爬室外体育固定器材;不在危险建筑处和升旗台上玩耍,上下楼梯不拥挤,自觉靠右行,不从扶手上往下滑,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4、班主任应加强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教育。 ⑴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⑵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不在中途玩耍,要按时到校或回家,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跟陌生人外出。 ⑶教育学生不吃零食,更不能将零食带入校内。⑷教育学生不到堰塘、江河游泳或洗澡。⑸教育学生不得用砖头、石块等掷砸汽车、火车,更不得在公路、铁路上设置路障。⑹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鞭炮、不玩锐刃利器等。⑺教育学生不能带火种入山或在山上野炊。
5、班主任不得违规组织学生春游。如确需组织其他校外活动,应先报方案,交由学校审批后实施。
6、班主任应加强教室电路电器以及门窗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进行维修。
7、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增强学生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个人修养。
8、班主任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班级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内容要全面、具体,应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贯穿到教学全过程,渗透到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各班级每月少于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同时要有安全教育内容的工作记录。
9、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加强预防流行疾病知识教育,发现病情,及时向学校报告。
10、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患病或有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要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
11、任何科任教师要加强行课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认真清点到校学生人数,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通知学生家长,弄清缺席原因并告知学校。
12、全体教职工应加强大型活动和学生集会时的安全管理,随时跟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13、实验员和实验教师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严禁违规操作,实验员应切实加强实验药品的管理,严禁学生出入实验保管室。
14、电教室要加强对微机的监管和维护,要定期检查电路、设备等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信息技术课教师应以教材教学为主,严禁学生在课堂上上网浏览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严禁学生进入网吧。
15、学校总务处和安保处应加强校产及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防火、防盗、给排水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处理并排除。
16、学校政教处要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严禁学生宿舍私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器设备。晚间安检人员要对住校学生实行点名制度,严防学生夜不归宿现象发生。
17、学校保卫科和总务处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态进行检查和监督,坚决杜绝学校小卖部、食堂销售“三无”产品和霉变食品。
18、学校财务室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不留大额现金过夜。
19、学校各个部门组织学生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同时要制定活动的安全防范预案。不允许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和危险性劳动。
20、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加强教师的管理及师德修养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学生人格。
21、考核与奖惩考核与奖惩
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经学校考评委员会认定后,—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及工资晋级、职称晋升的资格。
22、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致死、致伤残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全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各个班级和学校各部门,经学校考核组考核后,学校将给予班主任和各部门所属成员适当的奖励。
2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本人备查。
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XX年 8月 31日
学校校长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心校
食品卫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宁,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严格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各学校要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管理员,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层层明确责任并落实校长、分管校长、职能科室负责人、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堂管理员、卫生室负责人的职责,严格问责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学校应积极落实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各项卫生规范、卫生制度上镜上墙。
2、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食堂流程布局合理。食品功能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程,并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入口原料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并做到人流、物流分开。
3、严把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关 ①严把采购关各类食品包括肉类、蛋类等要到统一指定的单位购买对购进的食品及原料应索取生产单位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近期合格的卫生检验报告严格原料出入库登记制度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严禁购买《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②各类食品原料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与水产食品分池清洗、分案加工。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与容器必须标志清楚分开使用保持清洁。学生公用餐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做到消毒合格。③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做到烧熟煮透熟制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生食水产品、隔夜饭菜、改刀熟食。坚持食品留样制度每餐留样食品应在48小时以上。④学校食堂一律不准承包,切实实行餐前检查和经常性卫生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⑤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做好个人卫生。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二、生活饮用水要符合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要有专井、专管道和专人管理水源地要有有效的防护设施: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内不得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剧毒农药的使用及垃圾箱、厕所等污染水源的行为。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85之标准。
三、学校环境和公共场所应保持卫生整洁校环境和公共场所应保持卫生整洁校环境和公共场所应保持卫生整洁校环境和公共场所应保持卫生整洁。
学校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蚊蝇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定期消杀蚊蝇。必须保证给学生供应热开水,学生住宿的房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学校要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确立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研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设立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建立因病休退学档案。若发生拟似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其它污染事故应及时上报中心校安全办电话7510960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患者的救治和事故的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学校内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和食物中毒隐患预报工作。
五、责任追究
依据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各村完小、幼儿园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XX年 8月 31日
中心校盖章 责任人
学校盖章责任人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初级中学
安全目标责任书(教导处)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教导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1、各项安全责任(1)抓好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和教育方法改进,力避教师不良行为造成的学生出走、心理畸变造成学生伤害等恶性事件。(2)抓好学生教学实验安全,做好学校实验仪器室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3)严禁教师在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重地焚烧易燃品。 4)认真研究做好学校微机室、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工作。(5)对贵重物品存放重地等重要部门的门锁钥匙要专人掌管。(6)及时巡查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辖区内的用电及其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7)经常检查体育器械和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体育教师按规范对学生进行施教。⑧严密组织好各类考试,加强对师生考风考纪的教育工作,严禁试题泄密和出现考试、评卷工作混乱现象。⑨组织好运动会和各类学生集会活动,杜绝运动会发生意外事故和学生因集会发生踩踏等事件。
2.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3.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 事故, 致使学校财产、 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本人备查。
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XX年 8月 31日
校 长(签字):
教导主任(签字):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初级中学
安全责任书(政教处)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特与政教处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政教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政教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普及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时期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好组织学生大型活动,组织大型活动时要事先定出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学校进行审查。
七、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政教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冷静、有序、组织学生按紧 急疏散预案中规定的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情处理。
十一、协助保卫科处理有关学生跨年级、跨班级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协助公安人员来校调查有关事务;督促巡查、值日教师搞好夜间校内外巡查和放学后公路上的交通道路疏导工作。
十二、及时向学校上报违纪违规学生的情况,提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处理意见。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本人备查。
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XX年 8月 31日
校长(签字) :
政教主任(签字) :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初级中学
安全责任书(总务处)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总务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监督班级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创建平安校园的落实情况。负责学校基础建设、集会、大型劳动的安全协调工作。
2.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职工和学生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要加强对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使他们懂得有关食品卫生常识,要按规定严把食品关,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严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食用水要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要保证学生饮水卫生安全。
5.要严禁个体商贩进校销售食品。
6.加强体育设施管理,发现腐朽、生锈、破损设备器械要及时维修,并由教务、总务、体育教师验收签字,方可使用。
7.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安全,加强校医培训,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实施《学校工作卫生条例》。
8.要按照学校要求,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管理。
9.严格执行校内安全巡视检查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大型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10.发生事故时,实施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同时尽快 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回报。
11、及时向学校上报校舍、线路等情况,提出维修意见。
1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发生财务混乱,出现贪污、挪用公款、财物现金被盗的现象。
三、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总务主任的责任,此安全责任书有效时间为半年,双方签字后生效, 如有事故发生, 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本人备查。
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XX年 8月 31日
校长(签字) :
总务处主任(签字) :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学
保卫科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使学校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财物安全,建立学校正常秩序,杜绝意外伤害事故,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保卫科安全目标责任书职下:
1、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善于观察出入人员动态,非本校职工和学生,未经允许,不准进入。
2、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学校车辆和行人都要进行检查,询问,登记,携带出校门的公物与大件物 品无许可证明不得出大门。
3、对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及自行车等,要指挥其放在指定地方。
4、增强消防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经常检查维护消防器材;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5、负责保卫科内外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学校大门内外地面整洁。
6、下午放学和晚自习后,要检查教室、办公室是否熄灯。各处门窗特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保管室等重要部门是否关好、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载。
7、对校内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要细心观察,随时记载 ,及时反映。
8、晚上锁门前,要进行巡视检查,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9、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下晚自习后要及时清点住宿学生。熄灯铃后要检查住宿生是否按时入睡,有无逃宿学生。
10、及时处置学生在校内外发生的违纪违规,群殴事件;协助班主任处理有关学生跨年级、跨班级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协助公安人员来校调查有关事务。
11、协助巡查、值日教师搞好夜间校内外巡查和放学后公路上的交通道路疏导工作。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签字后生效。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本人备查。
适用时间:20 13 年 2月 25日至20 XX年 8月 31日
学校(章) 校长:
责任人: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