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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事迹材料

  向生霞,男,现年53岁,是一名来自沅**县沅**镇的基层调解员。参加工作37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7年,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600余次,主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5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其中重大疑难复杂纠纷211起,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涉及当事人数 6万余人,协议涉及金额 800余万元。制止群体性械斗2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10余起,他所在的沅**镇司法所、镇调委会曾先后19次荣获省市县先进单位称号,他本人也多次被省市县评为"优秀司法所长"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光荣称号。XX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调解能手",XX年底被**省**市评为"先进司法所长"。

  全心全意抓建设,愿做健全调解组织机构的铺路人。沅**镇辖16个社区居委会,10个行政村,222个村(居)民小组,人口达13万之多,面积达218.04平方公理,流动人口多,社情民情复杂,治安形势较为严峻。沅**镇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向生霞同志将全镇的综治、民政、信访、林业、国土、安监、公安等各部门力量进行整合,同时将下辖的25个村(居)的调解委员会进行整顿和充实,配齐配强调解主任、调解委员及纠纷信息员,经常性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和了解相关政策、法律,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其次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达到"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工作要求,有专门固定的办公室场所和各项工作制度,并上墙进行公开明示,工作经费有保障,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目前,沅**镇已形成了一道严密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防线。

  不厌其烦解民忧,愿做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为保一方平安,他始终坚持知难而进,公正依法,一调到底,调必有果的信念。不管花再大的精力,花多长的时间,一定要把纠纷化解,一次不行就二次,一天不行就两天,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当事人当作自己亲人来调处矛盾纠纷。

  1987年7月,原郑家村乡有一张姓老人坚决反对自己的女儿与同村男子恋爱,当时张氏老人的女儿已怀有身孕,并且扬言非他不嫁,否则就服毒自杀,几经村里、镇里多次调处不成。他接手此事后,立即上门进行调解,张氏老人连续三天闭门不见。第四天他依然坚持,他本着再难也要解决纠纷的信念,顶着39°c的炎炎烈日在老人的家门口一直等到傍晚时分。老人被他的这种诚心与坚持所感动,终于让他进了门,并让他在家中住下。通过一晚上的不眠不休的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把该纠纷圆满化解。

  鞠躬尽瘁为调解,愿做群众纠纷的化解人。1993年5月18日,**坡居委会居民何逢懂,在给沅**职中做木工期间,不慎被搭架的木头致伤,事后校方将他送往**、**进行治疗,治愈后他与校方几次协**未达成赔偿协议,于是何某就在学校校园内搭建棚子开商店做生意,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有关部门多次强拆,矛盾几度升级。向生霞接到此纠纷后,先后几年多次上门做工作,一次他去当事人家做工作时,当事人的儿子拿刀出来威胁他,但是为了矛盾纠纷的彻底解决,他无私无畏,继续坚持原则明法晰理。终于在XX年1月10日做通了双方的工作,校方一次性赔偿何某因身体造成的伤害等多次损失费、后期治疗费等壹拾贰万元整,终于使长达XX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XX年12月30日,鹤鸣山居委会居民蔡七秀在家被从附近正在施工的大楼上掉下的钢管砸伤,经司法鉴定,蔡七秀因外伤致右肩等处受伤,综合评定为五级伤残。受害者与开发商协商多次未果,于是经常到开发商的工地堵工。XX年7月1日,向生霞得知此事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处,通过14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达成了意向性协议,赔偿29万元。因当天无法取到钱而只能约好第二天再签协议,但第二天开发商以赔偿金额太多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受害者听后当时火气冲天跑到工地把孙某的工地堵了不让开工。向生霞只好又做双方的工作,先后经过六次6次协商,双方终于在7月21日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 29.8万元整。

  排忧解难谋发展,愿做高速公路建设护航人。XX年,常吉高速公路沅**段正式动工。在建设过程中,沅**镇岩板铺村境内一采石场,由于迁坟补偿方案没有和坟主协商落实到位,该场负责人与张氏家族30余座坟山的坟主发生坟山纠纷(坟主涉及到**、永顺、花恒和当地100多人)。张氏家族男女老少都到采石场进行堵工,给施工带来了严重的稳定隐患,在此紧要关头,向生霞连续几个日夜做工作,想办法,下村组,到农户家中,**、永顺、花恒的10多名代表到省里上访后来沅**,反复给当事人做工作,经过为期长达2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做了多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最终促使这一跨区域的纠纷达成了协议,为常吉高速的顺利建设创造了一个平安和谐的外围环境。

  公平公正树威信,愿做廉洁奉公的践行人。向生霞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7年来,从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更不谋取个人私利,在群众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当地群众已形成一种观念:"遇到矛盾纠纷,评判是非曲直,讨回公道正义,就找向主任。"他始终坚持不正当的钱一分不捞。在处理某件重大赔偿纠纷期间,一方当事人为了让自己少赔点钱,有天晚上把他叫到外面说找他谈一下这件赔偿纠纷的案情,然后伺机塞给他一个装有XX元的红包,请帮忙说话,他马上拒绝了该当事人的"一番好意"并严正的对他说:"你把我的人格看得太低了,处理事情不偏不倚,不违背法律和自己的良心是我做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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