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虹路小学关于“人民满意的学校”评估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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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xx—xx年度,我校在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正确指导和亲切关怀下,学校党支部紧密团结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贯彻〈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创建工作,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已形成了一个勤政团结、求实创新的领导班子;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培养了一批品学兼优、文明守纪的优秀学生;创造了一个校风端正、设施完善的育人环境。通过自评自查,我们认为党支部重视创建工作,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教育收费行为规范、有长效管理机制;教师师德师风优良,管理制度健全;学校重视综治工作,校园安全文明;社会各界及师生、家长满意率高。
我们深切感到创人民满意的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正是学校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它不仅是国家振兴和发展的需要,更是学校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深入开展的主题创建活动中,我校创建工作成效显着。经学校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申请参加“人民满意的学校”考核验收,恳请上级领导到我校检查验收,更好地推动我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建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
特此报告。
##市长虹路小学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