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要求和部署,近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群体党员围绕三点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是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重点围绕党员意识淡化,信仰迷失,在党不信党,在党不为党的问题。
二是围绕纪律观念淡薄,不按期缴纳党费、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问题。
三是围绕模范作用弱化,关键时刻站不出来,缺乏大局观念、奉献精神,甘当“口袋”、“隐形”党员等方面的问题。
按照“一个一个过”的方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党支部的机构设置、理论学习、支部建设、党员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客观的分析评价,从主观上查找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探讨整改措施。局主要负责人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学习,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做好结合工作,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成果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在工作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