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1. 申请: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 推优: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 考察和学习: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考察。期间,入党积极分子需入党校进行学习。入党积极分子每1~2月需向培养联系人上交思想汇报,考察期一般为一年;
4. 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经党支部通过对其分析排队,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后没有异议者,可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二、 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
1. 党支部向上级组织预报,并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2. 申请人及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
3.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4. 参加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5. 组织员与申请入党这谈话;
6. 党委审批;
7. 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并分配新党员一定工作;
8.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三、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 预备党员预备期至少为一年,在此期间党支部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2. 预备党员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3. 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4.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5. 党委审批,审批合格即成为正式党员;
6. 党支部与专政的预备党员谈话,提出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