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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XX年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XX年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按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狠抓增收节支,严格预算执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一)区域内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区域内财政收入完成718418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51639万元,同比增长11.3%;省级收入完成48841万元,同比增长33.9%;地方级收入完成317938万元,同比增长31.6%。地方级收入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4244万元,同比增长30.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41017万元,同比增长24.5%。

(二)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7871万元,同比增长29.3%,完成预算的56.8%。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4831万元,完成预算的60.8%,同比增长37.2%;地税部门完成106724万元,完成预算的52.6%,同比增长30.2%;财政部门完成36316万元,完成预算的68%,同比增长20.3%。

分地域看,城区完成107450万元,同比增长32.5%,完成预算的57.7%;县市完成70421万元,同比增长24.9%,完成预算的55.3%。

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4XX万元,同比增长33%,完成预算的57.3%,占一般预算收入的80%;非税收入完成35866万元,同比增长16.6%,完成预算的54.6%,占一般预算收入的20%。

(三)全市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2887万元,同比增长12.9%,完成预算的43.3%,其中:教育支出完成64603万元,同比增长33.8%,完成预算的50.1%;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676万元,同比增长98.2%,完成预算的43%;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5801万元,同比增长22.7%,完成预算的44.9%。

(四)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7280万元,完成预算的55.6%,同比增长27%。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3747万元,完成预算的62.4%,同比增长46.7%;地税部门完成41937万元,完成预算的52.6%,同比增长19.1%;财政部门完成11596万元,完成预算的60.3%,同比增长38.4%。

市直税收收入完成55684万元,完成预算的54.7%,同比增长24.9%。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完成8729万元,完成预算的50.6%,同比增长23.9%;营业税完成20185万元,完成预算的51.1%,同比增长17.4%;企业所得税完成6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0.6%,同比增长87.3%;个人所得税完成2141万元,完成预算的44.8%,同比下降13.2%,下降的原因主要是长江电力股份公司上年同期股票分红,入库市直本级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444万元,今年本期无此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296万元,完成预算的49.1%,同比增长17.3%;契税完成3934万元,完成预算的52.9%,同比增长59.3%;其他各项税收收完成7042万元,完成预算的64.2%,同比增长21.6%。

市直非税收入完成11596万元,完成预算的60.3%,同比增长38.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3774万元,完成预算的47.9%,同比下降23.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同比大幅度下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094万元,完成预算的56%,同比增长180%;罚没收入完成2612万元,完成预算的74.6%,同比增长75.4%。

上半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4207万元,同比增长21.7%,增收1322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0892万元,完成预算的48.1%,同比增长13.8%,增收496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31209万元,完成预算的33.9%,同比增长28.1%,增收6837万元。市直基金支出完成74207万元,与收入保持平衡。

上半年,市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1540万元,完成预算的44.1%,同比增长1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41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同比增长11.7%;公共安全支出11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9.8%,同比增长61.2%;教育支出完成14358万元,完成预算的55.1%,同比增长57%,公共安全和教育支出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今年的支出增加了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的部分;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015万元,完成预算的35.1%,同比增长2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6万元,完成预算的73.1%,同比增长15.3%;农林水事务支出2832万元,完成预算的42.5%,同比增长10.3%。

二、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收入连续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预算执行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中央、省、地方三级收入平衡增长,地方收入增幅高于中央收入增幅。上半年,全市区域内财政收入完成718418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351639万元,同比增长11.3%;省级收入完成48841万元,同比增长33.9%;地方级收入完成317938万元,同比增长31.6%。中央级收入增幅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加大了对中央企业所得税的清查、清缴力度,基数较高,今年上半年完成中央级企业所得税20.1亿元,增长率只有3%。

(二)收入全面过半,城区略好于县市。上半年,各地一般预算收入均超过年初预算的50%,全面实现了硬过半。城区完成107450万元,完成预算的57.7%,同比增长32.5%,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60%;县市完成70421万元,完成预算的55.3%,同比增长24.9%,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40%。其中:点军区、夷陵区、兴山县完成预算60%以上,点军区达到70.9%,主要原因是长江铝业补缴XX年企业所得税欠税4812万元,增加市级一般预算收入722万元、区级一般预算收入480万元。

(三)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市直好于全市。上半年,全市完成税收收入14XX万元,完成预算的57.3%,同比增长33%,高于非税收入增幅16.4个百分点,占一般预算收入的8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直税收收入完成55684万元,完成预算的54.7%,同比增长24.9%,占一般预算收入的83%,比重高于省市平均水平。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35866万元,同比增长16.6%,完成预算的54.6%,占一般预算收入的20%;市直非税收入完成11596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17%,完成预算的60.3%。

(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收入支柱地位明显。从重点行业看:一是电力燃气及水、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采矿业税收贡献大,上半年分别入库20.35亿元、11.55亿元、2.94亿元、2.08亿元,构成国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二是城区金融保险业完成营业税8924万元,同比增长36.4%。三是房地产业成为收入增长的一大亮点,其税收增量占地税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五成,城区房地产业实现营业税1.03亿元,同比增长51.1%;实现企业所得税2519万元,同比增长154.4%。四是磷矿企业增收显着,全市27户磷矿企业入库税收1.6亿元,过千万元的达5家,比上年同期增收8000万元,增长100%。五是服务业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城区服务业实现营业税6558万元,同比增长35.6%。从重点企业看:上半年全市入库税收过千万元的达41家,比上年同期27家新增14家,长江铝业、新洋丰、华强科技、永鼎红旗等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调整产品结构,税收大幅增长。今年纳入国税部门重点税源监控的290家企业,累计入库33.3亿元,占全市国税收入的85.7%。上半年全市共享企业所得税入库过千万元的纳税户7家,宜昌长江铝业、三峡财务公司、省烟草宜昌市公司、三江航天工业公司、宜化集团、东阳光集团、华新水泥企业所得税分别入库4758万元、4440万元、3192万元、2085万元、1516万元、1223万元、1165万元,共入库18379万元,同比增收9657万元。

(五)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法定支出增幅大。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676万元,同比增长98.2%,完成预算的43%;教育支出完成64603万元,同比增长33.8%,完成预算的50.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5801万元,同比增长22.7%,完成预算的44.9%。二是社会稳定支出保障有力。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3071万元,同比增长14.1%,完成预算的47.1%;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1800万元,同比增长31.2%,完成预算的4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1740万元,同比增长24.3%。三是认真落实有关财税政策,激励企业发展。上半年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2亿元,同比增长86.5%,增加9467万元;落实三峡电站和葛洲坝电站增值税即征即退12342万元;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软件业等行业减免税34107万元。地税部门综合利用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财政部门综合应用激励政策,落实资金XX多万元支持长江铝业等骨干企业发展。

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是得益于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通过目标考核、超收奖励等政策,促进了各地骨干财源建设,经济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二是得益于征收部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扩大了收入规模。三是得益于财力保障有力,确保了机构正常运转、各项法定等重点支出需要,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分析,预计可以圆满完成全年收支预算。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情况从总体上看虽然保持良好的态势,但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三峡工程建设提供的税收大幅度下降,增加了市直收入风险。据统计,XX年至XX年,三峡工程建设为我市提供的区域内总收入分别为20355万元、22212万元、21248万元、20578万元、12416万元、9360万元,提供我市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17221万元、11469万元、11953万元、12671万元、7136万元、4896万元。上半年三峡工程投资106707万元,同比下降67.1%;上半年三峡工程建安税收完成3267万元,同比下降13%,2008年三峡工程建设竣工后建安税收基本没有;另外,去年同期长江电力股份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入库2960万元,今年无此项收入。

(二)宜昌特殊的税源结构制约了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水电是宜昌税收收入的支柱行业。近几年,葛洲坝电厂年入库增值税收约1.8亿元,清江隔河岩电厂、高坝洲电厂年入库增值税收约1.4亿元,由于水量和电价基本是衡量,这两块税收基数大且没有增量,维持增幅需其它税收补充。上半年四大电站面临特殊困难,收入很不理想。长江电力、三峡开发总公司上半年入库企业所得税16.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715万元,占全市国税收入的比重也由去年的49.8%下降到41.8%。上半年四大电厂入库增值税1.79亿元,比去年同期掉收1092万元,提供市直一般预算收入3059万元,占国税部门提供的市直一般预算收入的22.2%,比XX年、XX年、XX年所占比重分别低15、24、11.3个百分点。三峡电厂上半年累计发电195.7亿度,比去年同期增加13.5亿度,当期入库增值税60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188万元,但葛洲坝电厂受三峡电厂调控影响,发电量比去年同期减少3.3亿度,上半年仅入库增值税642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39万元。清江隔河岩、高坝洲两个电厂受上游水布垭工程蓄水及水量不足影响,增值税收入同比掉收1027万元。类似问题今后可能经常出现,影响市直收入的稳定性和增长速度。

(三)国家政策调整影响财政收入。一是今年以来央行五次调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和三次上调存贷款利率,全市资金紧张的局面再次抬头。从上半年投资资金到位情况看,国内贷款比重已有所下降,加之银行储蓄存款加速向股市分流,企业融资将更加困难,企业后期投资和发展必受影响。二是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国家为了进一步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进出口贸易平衡,决定自XX年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我市部分出口行业将受到影响。三是部分县市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将带来企业所得税减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精神,当阳、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等六个县市将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项目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是国家开发银行征收方式的改变影响市直收入。XX年年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将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XX年的“集中划转、返还各地、各地入库”的方式改为各分行直接向各地地税局申报缴纳。XX年以来,我市从国家开发银行划回收入2675万元。今后此类税收将按属地纳税原则交到武汉市,划转十分困难。五是工业原、燃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近年来石油、煤炭、矿石等生产资料出现了全球性暴涨,国家也多次调高基础电价,加之国内投资需求拉动,基础性原材料价格继续高位运行,高于工业品价格增幅,企业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六是国家土地、环保、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日益规范严格,我市招商引资的成本将更高、难度将更大。

(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加重了财政支出压力。为了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对公务员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实施这一政策加重了财政支出压力。过去由单位多渠道筹资解决津贴补贴,现在成为预算内刚性支出;津贴补贴标准我市与省直机关和武汉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县市区之间也存在差距,平衡十分困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滞后,需要进一步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我市发展和改革十分关键的一年。下半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的意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大“财政蛋糕”,大力支持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有效地发挥公共财政发展经济的职能作用,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首先要抓项目的思想,突出项目建设重点,坚持做大做强现有骨干企业,支持多晶硅、三新磷化、长江铝业、宜化、兴发、东阳光等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宜昌开发区发展,加快推进猇亭工业园区建设,加快调研白洋化工园财政管理体制,支持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拆迁难、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支持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招商引资项目,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扩大经营规模。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与金融部门协作配合,有效运用信用担保体系,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完善财政政策,用好中央、省及本级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支持三峡机场航空口岸、宜昌水运口岸建设。支持发展新型流通业,加快内外贸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不断优化出口结构,放大地方精品名牌效应,着力培育龙头市场。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发展环境。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支持“板块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品牌强农,提高“适宜区”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和产品质量。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工作,确保救灾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认真分析三峡工程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多请示、多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努力寻求应对措施,拓宽财源建设领域,确保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集中财力重点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解决民生问题。一是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国家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二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支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三是大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调整政府卫生投入的方向和结构,建立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投入政策,继续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助、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四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支持“五险统一、一票征缴”征收模式,扩大社会保险费征收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财税政策。五是大力支持文化、体育、广播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覆盖范围广、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市图书馆、广电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办好八艺节。落实我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等重大项目经费。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打造宜昌特色体育赛事品牌。加快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

(三)严格预算约束,努力实现收支平衡。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确保收支平衡。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的目标组织好财政收入。严格依法治税、治费,决不允许超越职权随意或变相减免税费。严格执行税款征收、入库规定,坚决杜绝预征预借、虚收空转、借款缴税以及混淆收入级次、串户混库等行为。加强对主体税种和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以及重点环节收入的征管。加强税源监控,加大清理欠税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和逃税行为。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以票控费,规范缴库缴户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加强收入分析,对收入形势跟踪监测,进一步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的要求,做到有保有压,优先保证市直干部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行政机关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强化节支措施,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支出,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调整预算,确需追加预算严格程序逐级审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牢记“两个务必”,全面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加强政府投资评审,提高支出效益。

(四)坚持制度创新,强力推进财政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政府性基金统筹安排,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岗位责任,整合网络信息资源,适时推行公务卡,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将所有财政资金中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审批程序,依法加强集中采购项目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依法收缴、收支脱钩,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扎实开展“收支两条线”规定达标活动。

(五)强化财政监管,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上很下功夫,着力监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严格土地基金预算管理,土地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土地支出一律通过市级基金预算安排。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组织”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全面分析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以《会计法》执法检查为契机,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报告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行业自律评价制度。继续深化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XX年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财政工作任务相当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的各项决策,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努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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