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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要求,我就卫生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监督制度,切实履行了各项食品安全保障职责。XX年以来,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卫生监督体制建设。建立了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实施“一支队伍,综合执法”。县卫生监督所于XX年底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综合执法。

二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卫生监督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实行说理式执法,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监督执法力量明显加强。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完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实行卫生监督执法“十条禁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严格的职权制衡体系。目前,县卫生监督所有编制20名,实有卫生执法人员16名,承担着全县餐饮食品、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综合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和农村公共卫生等监管任务。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准入、食品抽检、从业人员体检培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举报投诉查处等卫生监督执法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绩效考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监督稽查等卫生执法监督制度,形成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四是加强卫生监督法制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贯穿于监督、管理活动的始终,与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配合,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采取多种形式大规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消费者自身防护和识别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分发《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手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名录》、《食品安全法》、《无铝油条配方》、p县小餐饮整治标准规范等图片和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冷菜间卫生规范管理、农家乐餐饮规范服务、餐饮业现场管理“六t实务”、“校园健康行动”等宣传培训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管。

五是创新卫生监督工作模式。探索实践“走理性服务之路、通人性管理之心、树严格执法之风”的服务型卫生监督模式,争取领导的支持、部门的沟通、群众的理解,运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的工作方法,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引入“五常法”管理模式和“六t”实务管理模式,在我县创立了食品卫生信誉等级a级单位3家。

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主要工作

自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继续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开展了餐饮消费安全整顿工作,狠抓“餐桌污染”治理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了“十小整规”和餐饮食品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

(一)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了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带头先学。XX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县卫生局把学习、宣传和贯彻《食品安全法》列入局党组和局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集体学习内容,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带头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专题学习。通过专题学习、案件讨论、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学习。县卫生监督所还开展《食品安全法》“早学、早懂、早知”行动,为实施《食品安全法》做了精心准备。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p卫生监督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还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在盘龙广场、城乡社区及集贸市场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张挂《食品安全法》宣传横幅和展板,为餐饮单位配发《食品安全法》宣传画400张、餐饮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教材XX余本、《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读本3000本、食品安全承诺书600件,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法》,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开展培训,提高能力。强化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培训。县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体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请专家对《食品安全法》进行全文解读。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与县教育局、学校联合举办全县学校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班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班,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专题讲座,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落实在学生课堂上。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县卫生监督所采取集中或面对面地培训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1800多人,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奠定了良好的执法基础。

(二)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主动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职能调整协调工作。

一是抓好窗口询导工作。县卫生行政许可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宣传咨询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新变化、新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就《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餐饮服务许可的办事制度和程序进行事先告知,保证了《食品安全法》有序实施。二是抓好档案的完善规范工作。对590多户餐饮消费领域单位纸质和电子分户档案进行规范完善,为以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移交工作做好了准备。三是抓好部门协调工作。在县政府的主持领导下,卫生和质监、工商等部门进行多次协调,明确了职能调整期间各监管部门职责,防止了监管空白,保证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序性。四是抓好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准备工作。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任务,紧跟政府职能调整工作步伐,理清思路,转变观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思路和方法,总结30多年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积极探索卫生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抓手和载体,参加了省卫生厅食品安全职能调整业务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体制机制建设做了调研和必要的准备。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职能调整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县现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590家,从业人员约1800余人。其中大中型餐饮店26家、小餐饮店322家、农家乐132家、学校食堂36家、托幼机构食堂32家、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42家(包括乡镇政府食堂等内部未发证的食堂)。两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重点食品。我们把餐饮店的凉菜(熟肉制品)、食用油等作为监督重点,加强“五个专”和索证登记管理,把好采购关。按省卫生监督局的年度抽检计划要求,对28家餐饮服务单位的大米、9家火锅店的火锅底料、集中消毒的餐具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标准。 二抓重要节日。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及时召开餐饮等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节日的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检查。三抓重大活动。在全县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省部级领导来磐调研、学生中高考及各项重大活动期间,对供餐单位食品原料、制作过程、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实施全程动态监督。特别是在第四届药交会期间,我局集中执法人员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旅游景点、车站、农家乐等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有效地防范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四抓应急处置。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演练,为处理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奠定了基础。在“问题奶粉”清缴工作中,迅速出击,对全县590家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签订责任承诺书;开展地沟油、问题乳品清缴、食品添加剂、一次性塑料餐盒等专项整治,为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五抓主体责任。实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严格落实餐饮食品经营者责任。围绕“放心餐桌”,狠抓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督促餐饮单位改善了食品冷藏保鲜、清洗消毒、餐具保洁、专区专间等卫生条件,指导餐饮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实行每日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和定期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试行诚信单位建设,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督促餐饮单位负责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六抓执法合力。与工商、质监、经贸等联合开展定点屠宰、熟食品等联合整治活动,增强执法合力。七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问题奶粉、校园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从证照管理、经营环境、食品原料、熟食凉菜、操作卫生、餐具消毒等六个方面对餐饮业进行重点整治。八抓量化分级。到XX年底,全县餐饮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3家单位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考核验收,获得a级卫生信誉等级,8家单位获得b级食品卫生信誉等级,428家单位获得c级食品卫生信誉等级。

XX-XX年,我县共立案查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起,罚没款14.6486万元,吊销许可证1家,有力地打击了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分析

㈠职能调整不到位。《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已有两年多时间,省级层面的餐饮监管职能已正式移交食药监部门,而市县级仍在卫生部门。法律规定与实际监管职能的分离,基层执法机构既要应对来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管工作的倾斜调整,又要应对来自省食药监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导致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对餐饮业的监管力不从心。基层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呼声大,却迟迟不到位,特别是食药监与卫生部门的职能交接问题,比较突击,影响工作。

㈡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餐饮业从业人员多为下岗职工、进城务工农民、低收入弱势群体,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法律意识谈薄,饮食安全监管纠而复生,难度较大。由于近年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餐饮占全县餐饮比例从XX年的33%提升到XX年的50%,点多、面广、部分农民卫生习惯差,加之监管力量不足,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形势比较严峻,餐饮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㈢社会投入相对不足。近年来,我县对食品安全监督管工作投入历年增加,对工作开展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我县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中,还是存在两个方面的投入不足,监管部门压力大:一是监管技术力量投入不足,监管部门缺乏先进的监管监测设备,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撑,许多检测项目还得外送省市有关部门。二是社会餐饮行业投入不足。由于我县经济现状,社会力量对餐饮业投入相对不足,大中型餐饮店上不了规模和档次,小型餐饮店更是设施简陋,食品安全管理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由于现在的餐饮业都是个体经营,政府除了税收,很少对餐饮业投入。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全的角度出发,政府投入显然不足。从历年监管情况看,社会上反映强烈的非食用物品、添加剂等问题,在我县并不突击。在我县,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集中反映在餐饮经营场所狭小、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不规范等方面。

㈣监管力量不足。县卫生监督所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一线监督员10名),监管职能除了餐饮食品安全以外,还要承担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控等监管任务,显得监管力量不足,技术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人员结构不合理。如果做到一部法律一支队伍,才可能真正实现监管有力。

㈤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第一,表现在小餐饮店。我县城区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户占全县餐饮经营单位的50%,而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户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为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卫生设施投入较少,与现行的餐饮卫生要求差距很大,虽然经过严格准入和以前多次整治已有不少改进,但要在短期内根本性地改观还有很大差距,安全隐患大。第二,托幼机构食堂相对较差。全县有42家托幼机构设有食堂,除了县实验幼儿园、冷水幼儿园等几所托幼机构的食堂条件较好,大部分幼儿园的食堂条件、设施十分简陋,供餐简单,伙食水平低。

㈥流动摊贩监管缺失。流动饮食摊贩的管理涉及城管、卫生、工商、环卫等部门,在没有明确的“划行归市”前提下,设摊地点和“上下水”成为主要问题,即流动饮食摊贩未取得相应的“设摊权”和基本的“上下水”设施(自来水和排放污水),后续的管理根本没法跟进。由于从事流动饮食摊贩的从业人员特殊性,单纯靠取缔,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㈦体检培训缺乏力度。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由强制性条款过渡到企业义务性条款后,缺乏相应的罚则,缺乏监管力度。各监管部门对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的执行各不相同,出现各自为阵、政出多头的体检培训管理局面。目前,我县只有餐饮行业继续实施每年体检培训制度。

㈧法律条文需要完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制度、处罚力度等方面有了很大加强。但在两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也感到该法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法律义务需要法律执行力的保障,如生产经营过程的要求(27条)、从业人员培训(32条)、从业人员体检(34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46条)、食品安全事故(71条)等,法律只规定了义务,没有罚则,导致出现了违法行为却没有制裁措施!特别是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中,过程性的卫生要求显得特别重要。由于缺乏相应的罚则,小餐饮店的环境卫生、厨房卫生很难得到根本性治理。

四、今后工作及建议

p餐饮业是加快p突破发展,增加收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呼请县人大、县政府等各级领导,一如既往地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依法调整落实工作职能,增加投入。我局将不断创新思路,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活动。

1.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宣传,落实业主责任,提高社会公德。结合开展公共卫生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采用面对面咨询、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加强从业人员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能力。继续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在餐饮行业开展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德,提倡“开良心店、做良知人、赚良心钱”。

2.严格餐饮业准入制度,提升餐饮店硬件条件。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从规模、场所、设施、人员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时间,使全县的餐饮行业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提升。

3.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鼓励餐饮经营者主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大投入,改善卫生条件,实施规范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县卫生局行政服务窗口将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通过提前介入、强化指导、简化手续、免费办证等,主动为餐饮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继续加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管理,在条件成熟时,增加体检单位,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许可制度结合起来,全面提高餐饮业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信誉度等级。帮助、扶持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提升卫生管理能力和信誉等级。三是建立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制度。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采购、贮存、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的日常监督指导。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以及食物中毒高发的夏秋季节,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消除餐饮业、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卫生违法行为。五是建议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饮食摊点和饮食早市、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餐饮业、饮食早市、夜市综合整治力度。对基本符合卫生条件,但属无证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的,要划定场所,限期办理有关证照。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4.理顺职能,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准备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机关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县卫生局将及时理顺工作职能,加强机构能力建设,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工作,认真履职,强化工作,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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