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目
第一条 本计划以系统性为特征,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员工培训。
第二条 本公司为储备人才的长期培训或短期培训,均需依本章所列之条例进行。
二、培训目标
第三条 本节所列培训目标,是为了人事部门进行培训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第四条 凡计划培训时,首先确定这一培训是新进员工培训或在职培训。
第五条 订立目标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是否希望改进在职人员的工作效率?
2.是否希望通过培训改进员工工作表现?
3.是否需要为在职人员未来发展或变动工作做准备?
4.是否需要通过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晋升?
5.是否是为减少意外,加强安全的工作习惯?
6.是否是为改善在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尤其是减少浪费的习惯?
7.是不是需要改善材料处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产技术上的瓶颈现象?
8.是否是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是否需要教导新员工了解全部生产过程?
10.是否是培养在职人员的指导能力,以便在工厂扩充时,指导新进员工?
三、学习方针
第六条 确定培训目标后,需确定学习的主题,下列各项,可以帮助人事部门决定在职人员了解其义务、责任与学习态度。
1.是否可以用工作分析来配合培训?
2.是否有品质标准以供培训者学习之用?
3.是否有某些技术或工作方法必须予以指导?
4.是否在安全操作方面需予以指导?
5.是否可建立一种方法使在职人员减少材料浪费?
6.是否需要教导材料处理的方法?
7.是否决定在学习时采用最佳机器设备操作方法?
8.是否需要订立员工工作标准?
9.是否期望改进或改变工作态度?
10.是否需对业务员说明产品及业务,以增进其工作成效?
11.是否包括工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在内的训练项目?
12.是否需教导业务员本身工作以外的业务?
四、培训形式
第七条 教育培训还需考虑培训形式,有了正确的培训形式,方可达到培训目标。
第八条 下列各条可提供一些参考:
1.是否是不脱产培训?
2.是否需要一个教室和一个专职教师?
3.是否采用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4.是否采用实地工作培训和函授课程以达成培训目标?
五、教学方祛
第九条 本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培训的教学可采用授课或示范方法。
第十条 凡决定用授课方法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1.授课是传授知识的最好方法。
2.示范是教导技能的最好方法。
第十一条 计划教学时,须注意下列各点:
1.教学主题是否只需一次特别讲课或需一系列讲课?
2.教学之后是否需要讨论?
3.教学主题是否需要示范?
4.操作上问题能否在教室中解说明白?
5.能否在工作中直接进行指导?
六、培训视听教具
第十二条 视听教具可以帮助说明授课意图和使受训者了解把握学习重点。
第十三条 采用视听教具应注意下列各点:
1.是否需要二本教导手册?
2.是否在培训时,发给一份计划大纲?
3.除了课本外,是否发给其他印刷之教材?
4.如果培训需要电影或幻灯协助,是否能获得此类所需资料?
5.是否能利用机器设备或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放大作为教学之用?
6.是否能利用机器设备的模型来做教学示范?
七、培训设备
第十四条 凡决定培训设备时,应根据培训的内容及形式选用。
第十五条 施教地点的确定在确定培训设备时应同时完成。
第十六条 确定培训设备时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培训如果不能在工作场地进行时,是否有适当的会议室或餐厅可以利用?
2.培训是否可以在邻近之学校、餐馆等地举行?
3.培训需用的教学设备是否充足?
4是否要让受训者自带一些用具及设备,以降低培训成本?
八、培训时间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时间的长短,应根据培训业务需要而决定,并依学习资料、师资力量及学员素质而定。
第十八条 确定培训时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必须在上班时间实施培训?
2.应确定每次讲习时间长短和每周举行次数?
九、教师的教定
第十九条 必须聘请一位以上的专家来执教。
第二十条 师资优劣是决定培训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师资必须是相应培训科目的专家或经验者。
第二十一条 聘用教师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受训者所属的领导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施行教学?
2.是否可以由精良的技术工人来担当教学?
十、受训人员的选择
第二十二条 凡选择受训人员除了基于培训目标外,其他如受训人员之性向、体态、工作经验、态度都应加以考虑。
第二十三条 选择受训人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新进员工是否需施以培训?
2.新进员工的培训是否可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
3.是否希望受训者曾有一些工作经验?
4.员工在换岗或晋升时是否必须施以培训?
5.是否为因工作中受伤的人员,予以特设之培训来协助他们继续在原单位服务?
6.是否允许员工自动参加培训?
十一、培训经费
第二十四条 凡在培训计划实施前,应计算全部费用编列预算,以便有充足的培训费用,以利计划之推行和依照编列之预算来检验培训之成果。
第二十五条 培训经费的预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在培训场地、器械、材料上需花费费用?
2.受训时,受训工资是否计在培训费用之内?
3.如若教师是本公司员工,其薪金是否列在培训费用之内?
4.筹备培训计划阶段之费用是否计算在培训费用之内?
5.由于培训而造成次品及误工费,是否应计算在培训费用中?
十二、培训计划的核验
第二十六条 培训之成果,必须核验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第二十七条 核验培训计划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培训成果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2.是否有标准学习时间,以供核验受训者之学习进度?
3.能否备有学员在受训前、期间及受训工作能力之记录?
4.学员进步情形是否需要做成记录?
5.是否需对受训者所获知识与技能施以测定?
6.是否应由受训者的直接主管对受训者进行长时期的定期性观察,判定其培训成效,并将结果反馈给培训部门?
十三、公布培训计划
第二十八条 培训计划完成后,须公开发布以便引发员工的进取意识。
第二十九条 计划公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计划需向员工公布,是否准备在培训开始前或者是施行时宣布?
2.培训时间、地点、方法是否形成制度性文件下发?
3.培训结束后是否发给结业证书?
第一条 本计划以系统性为特征,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员工培训。
第二条 本公司为储备人才的长期培训或短期培训,均需依本章所列之条例进行。
二、培训目标
第三条 本节所列培训目标,是为了人事部门进行培训时提供一定的参考。
第四条 凡计划培训时,首先确定这一培训是新进员工培训或在职培训。
第五条 订立目标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是否希望改进在职人员的工作效率?
2.是否希望通过培训改进员工工作表现?
3.是否需要为在职人员未来发展或变动工作做准备?
4.是否需要通过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晋升?
5.是否是为减少意外,加强安全的工作习惯?
6.是否是为改善在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尤其是减少浪费的习惯?
7.是不是需要改善材料处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产技术上的瓶颈现象?
8.是否是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是否需要教导新员工了解全部生产过程?
10.是否是培养在职人员的指导能力,以便在工厂扩充时,指导新进员工?
三、学习方针
第六条 确定培训目标后,需确定学习的主题,下列各项,可以帮助人事部门决定在职人员了解其义务、责任与学习态度。
1.是否可以用工作分析来配合培训?
2.是否有品质标准以供培训者学习之用?
3.是否有某些技术或工作方法必须予以指导?
4.是否在安全操作方面需予以指导?
5.是否可建立一种方法使在职人员减少材料浪费?
6.是否需要教导材料处理的方法?
7.是否决定在学习时采用最佳机器设备操作方法?
8.是否需要订立员工工作标准?
9.是否期望改进或改变工作态度?
10.是否需对业务员说明产品及业务,以增进其工作成效?
11.是否包括工具的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在内的训练项目?
12.是否需教导业务员本身工作以外的业务?
四、培训形式
第七条 教育培训还需考虑培训形式,有了正确的培训形式,方可达到培训目标。
第八条 下列各条可提供一些参考:
1.是否是不脱产培训?
2.是否需要一个教室和一个专职教师?
3.是否采用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4.是否采用实地工作培训和函授课程以达成培训目标?
五、教学方祛
第九条 本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培训的教学可采用授课或示范方法。
第十条 凡决定用授课方法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1.授课是传授知识的最好方法。
2.示范是教导技能的最好方法。
第十一条 计划教学时,须注意下列各点:
1.教学主题是否只需一次特别讲课或需一系列讲课?
2.教学之后是否需要讨论?
3.教学主题是否需要示范?
4.操作上问题能否在教室中解说明白?
5.能否在工作中直接进行指导?
六、培训视听教具
第十二条 视听教具可以帮助说明授课意图和使受训者了解把握学习重点。
第十三条 采用视听教具应注意下列各点:
1.是否需要二本教导手册?
2.是否在培训时,发给一份计划大纲?
3.除了课本外,是否发给其他印刷之教材?
4.如果培训需要电影或幻灯协助,是否能获得此类所需资料?
5.是否能利用机器设备或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放大作为教学之用?
6.是否能利用机器设备的模型来做教学示范?
七、培训设备
第十四条 凡决定培训设备时,应根据培训的内容及形式选用。
第十五条 施教地点的确定在确定培训设备时应同时完成。
第十六条 确定培训设备时亦应注意以下几点:
1.培训如果不能在工作场地进行时,是否有适当的会议室或餐厅可以利用?
2.培训是否可以在邻近之学校、餐馆等地举行?
3.培训需用的教学设备是否充足?
4是否要让受训者自带一些用具及设备,以降低培训成本?
八、培训时间
第十七条 教育培训时间的长短,应根据培训业务需要而决定,并依学习资料、师资力量及学员素质而定。
第十八条 确定培训时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必须在上班时间实施培训?
2.应确定每次讲习时间长短和每周举行次数?
九、教师的教定
第十九条 必须聘请一位以上的专家来执教。
第二十条 师资优劣是决定培训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师资必须是相应培训科目的专家或经验者。
第二十一条 聘用教师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受训者所属的领导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施行教学?
2.是否可以由精良的技术工人来担当教学?
十、受训人员的选择
第二十二条 凡选择受训人员除了基于培训目标外,其他如受训人员之性向、体态、工作经验、态度都应加以考虑。
第二十三条 选择受训人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新进员工是否需施以培训?
2.新进员工的培训是否可作为雇用的先决条件?
3.是否希望受训者曾有一些工作经验?
4.员工在换岗或晋升时是否必须施以培训?
5.是否为因工作中受伤的人员,予以特设之培训来协助他们继续在原单位服务?
6.是否允许员工自动参加培训?
十一、培训经费
第二十四条 凡在培训计划实施前,应计算全部费用编列预算,以便有充足的培训费用,以利计划之推行和依照编列之预算来检验培训之成果。
第二十五条 培训经费的预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否在培训场地、器械、材料上需花费费用?
2.受训时,受训工资是否计在培训费用之内?
3.如若教师是本公司员工,其薪金是否列在培训费用之内?
4.筹备培训计划阶段之费用是否计算在培训费用之内?
5.由于培训而造成次品及误工费,是否应计算在培训费用中?
十二、培训计划的核验
第二十六条 培训之成果,必须核验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第二十七条 核验培训计划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培训成果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2.是否有标准学习时间,以供核验受训者之学习进度?
3.能否备有学员在受训前、期间及受训工作能力之记录?
4.学员进步情形是否需要做成记录?
5.是否需对受训者所获知识与技能施以测定?
6.是否应由受训者的直接主管对受训者进行长时期的定期性观察,判定其培训成效,并将结果反馈给培训部门?
十三、公布培训计划
第二十八条 培训计划完成后,须公开发布以便引发员工的进取意识。
第二十九条 计划公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计划需向员工公布,是否准备在培训开始前或者是施行时宣布?
2.培训时间、地点、方法是否形成制度性文件下发?
3.培训结束后是否发给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