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
单位名称: 陕西华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复兴
委托代理人: 总裁
乙方(受聘人): (以下称“乙方”)
姓名:
丙方(部门): (以下称“丙方”)
部门名称: 陕西华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丙方聘用乙方在甲、丙方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岗位
1、甲、丙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职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如从事项目工作的,由项目部门具体管理),乙方行政或专业技术职级为: 。
乙方岗位职责详见公司配发相应年度岗位(职位)规范细则。
2、聘用期间,甲、丙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薪酬水平,乙方应予以服从。
第二条:聘用期限
1、 聘用期限与甲方和乙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确定的期限一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三方有意续签,在甲方和乙方签订新《劳动合同》后,由甲、乙、丙三方重新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1、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根据工作责任和任务,享受下列薪酬:
(1)、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住房补贴及个人应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正式聘用后乙方每月税前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住房补贴及个人应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聘用期间,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有薪假期和医疗期限。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第五条: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
1、聘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甲、丙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则。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
2、聘用期间,乙方对甲、丙方的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规章制度中列入甲、丙方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甲、丙方的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将所有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记录本、工作报告及数据交甲、丙方归档。
3、乙方掌握甲、丙方的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丙方。在此期间,甲、丙方可以安排乙方转岗脱密。
4、乙方离开甲、丙方后,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乙方离开聘用单位3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秘密资料,不得侵犯甲方的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不得非法使用甲、丙方的技术及商业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丙方的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