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县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社会安全工程”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公安机关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18.3%本文来源于 文秘范文 ;破获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1名。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621人。检察机关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5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6件15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8件149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件7人,积存2件2人,追诉漏犯3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8件,审执结2054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292件,当庭宣判270件,当庭宣判率达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审结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审结1440件;调解结案1245件,调解率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5件,裁定准予执行103件;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475件,执行总标的额达2054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6件,审结4件,结案率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件,结案16件。
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县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县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县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县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县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县、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县362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1500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
(二)、强化基层基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在全县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县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在362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在全县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县现有保安经警141人,专职巡逻队30人,义务巡逻队4700),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目标。二是强力推进“三所一庭”建设规范化。我县共有“三所一庭”57个,XX年底共有14个庭所达标,XX年共有27个庭所达标,尚有16个庭所未实现达标(其中派出所7个,司法所7个,法庭2个),这16个庭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所一庭”建设问题,在借鉴以前“三点一省”筹资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国债资金,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全年共投入资金190万元,新建派出所3个,改建派出所4个;新建司法所3个,改建司法所4个;新建法庭2个。彻底完成了“三所一庭”规范化建设三年达标任务。三是创建安全社区制度化。我县共有社区居委会5个,XX年全部达标,XX年复检全部达标。今年社区建设的重点是完善社区功能,提高社区防范工作水平,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务,把创建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面扩大,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县自去年建立了“138”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后,今年在全县2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村治安“138”防控体系,即在派出所建立一个治安防控指挥中心,每个村成立三个治安防控组织,即治保会、治安协会、调解委员会,每个村设立八种治安工作人员,即治安员、户籍协管员、信息联络员、十户轮值员、义务巡逻员、执法监督员、调解员和法制宣传员。同时,把安全技术系统作为“骨干工程”、“民心工程”来落实。截止到目前,全县技防累计投资360万元(其中今年投资120万元),累计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先进设备37套,探头232个(其中今年新建4套),整合社会资源33套,在物业小区,单位家属楼重点部位,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98处(其中今年新建25处),整合社会资源73处,使全县的社会面、重点部位、居民区三级技术防范网络在县城初步形成,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加强县城科技防范的同时,我们还在韩麻营镇开展了农村安全技术防范试点工作,筹资10余万元,建立了两级红外线报警系统,覆盖了全镇13家企业和5个重点部位。
(四)、重点部位整治见实效。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企业周边秩序整治、公共复杂场所整治、爆炸物品整治、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整治等专项斗争,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消除了各种治安隐患。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和200米以外非法经营的网吧2家,清理校园周边小商小贩7户,检查校外文化用品商店8家,没收非法出版物2400册,光盘3000多张,共罚款3万多元。全年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4987人次,查处违法车辆930辆次,处理交通治安案件6起,行政拘留11人;适用一般程序处罚659人;查获盗抢机动车2辆。化解企业周边矛盾纠纷39件。抓获小偷17人,收缴赃款赃物3000多元。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案2起2人,收缴烟花爆竹3.44万头;全年共收缴炸药186公斤、雷管141枚、导火索600米、剧毒物品25公斤、子弹304发。查处赌博案件34起,没收赌资9.14万元,罚款15万元。检查铁路沿线综合性废旧物品收购点27家,发放宣传挂图32张。并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制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52人,建立青少年维权岗2家,邀请市劳教所4名劳教人员分别为一中、二中1XX余名学生以身说法。
三、坚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有效控制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我们通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深摸细排,突出重点等措施,按照“归口调处,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定期分析民情制、首访负责制,零报告、月报告制度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按照“三早四抓”(即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矛盾抓小、情况抓细,工作抓实、提早介入)的思路,开展了矛盾纠纷月排查月调处活动。在排查中坚持四到位:即真心沉下去,身到位;排查不留死角死面,细到位;问题及时调处,解决到位;层层狠抓落实,责任到位。同时充实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将一批有“三心”(即热心、公心、诚心),熟“三情”(即社情、村情、民情)的村民选聘为人民调解员,坚持排查工作制度化,宣传督导经常化。截止10月底,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513起,其中信访苗头143件,治安隐患31起,民间纠纷320件,群体性事件19起,调处解决496件,调处率达96.7%。
四、强化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控制涉法上访事件发生。
我们按照“强基础,落实三个机制;重调处,发挥三项职能;重实效,采取三种措施”的总体思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三主动,两落实,一回访”的做法积极开展集中联合接访活动。三主动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接访活动广泛向社会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将集中联合接访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及政法各部门的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领导名单等情况广泛向社会公布,政法委联合接访时间为每周三,地点设在执法监督科,政法各部门每天由一名领导坐班,在各部门接访室开门接访;主动梳理涉法涉诉访,力争不漏排一人一案。集中接访活动中我们共排查出6起涉法涉诉案件,在10月17日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对各部门进行了交办,其中公安3件,法院2件,检察院1件;主动约访,耐心接待,解决问题示以诚心。目前我们主动约访了中关镇孙秀英重伤害案和原外贸局职工王宏要求返还罚没款案,即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又说明了案件进展情况,博得了当事人的谅解,收到满意效果。两落实即:落实责任,继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问题不解决不摘牌。落实时限,能及时解决的案件在接访中立即解决,疑难案件限时在12月中旬前解决到位。一回访是指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对已办结的案件,全部责成专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程度及当前的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力争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息诉罢访。目前全县共接待涉法涉诉案件33起,结案15起,息诉停访11起,其中:公安14起,结案6起,息诉停访4起;检察院4起,结案1起,息诉、停访1起;法院接访15件,结案8件,息诉、停访6起,司法系统未发生涉法涉诉访。查结市政法委交办案件1件,全年未发生进京赴省访。一年来共召开稳定形势分析会8次,调度协调疑难案件会12次,使一些非常棘手的案件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
五、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按照上级要求,我们政法系统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自我剖析、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环节,围绕理想信念差、宗旨观念淡、执法理念旧、精神态度懒、组织纪律散、办案能力弱、学习劲头松、廉洁自律软、工作作风浮、工作效率低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干警们进一步端正了活动态度,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显加强。二是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好“公正、效能、为民”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文秘范文 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的要求,我们组织政法各部门利用多种有效的工作方式查找问题。截止到10月底,共发放专项整改宣传资料700余份,电视专题宣传3次,展示活动成效新闻专题节目6次,召开监督员等多种类型的座谈会9次,发放征询意见表和明白纸1100份,设专栏5个。通过从社会各界的反映和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以往办理的好案和差案的经验教训里,从干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中,从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中,认真查摆梳理出了政法系统执法行为不规范的五类二十个方面的问题,为专项整改找准了靶心。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加强了制度建设,实现了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的目的。截止到目前,全县政法部门新建各项规章制度共136项,其中公安从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和内部执法监督及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新建4项;法院从司法援助、陪审员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岗位目标奖惩办法、公务员称职评定标准等方面新建11项;检察院从自侦、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控申、监所监察、预防监察、法制大队、机关事务管理、绩效考核10方面工作新建73项;司法局从机关内部建设、公证、律师及法律服务4各方面新建48项。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政法干警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得到提高,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和执法不严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如郭家屯衣永新被盗案,因证据不充分等因素历时两年都没得到应有的查处,通过这次活动落实了严格的办案责任,查清了案件事实,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六、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的,采用内、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好舆论阵地的“参谋助手”作用
按照市委政法委对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信息的编写报送、对外宣传和调研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范畴。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以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为宣传重点,热情讴歌了政法战线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和侦破的典型案例。全系统全年共编发信息简报481期(其中政法委编发的政法信息简报46期,综治简报45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刊18期,矛盾纠纷排查简报24期,稳定形势分析4期;法院编发的信息简报127期,检察院信息96条,公安局89期,司法局32期);被省、市、县采用280篇条(其中政法委32篇条,法院85篇条,检察院75篇条,公安局72篇条,司法局16篇条)。共编发调研文章132期(其中政法委12期,法院56期,检察院48期,公安局12期,司法局4期),被省、市、县转发77期(其中政法委4期、法院38期,检察院24期,公安局8期,司法局3期)。在国家、省、市、县各种宣传媒体上发稿630篇(条),其中法院发稿230篇条,检察院发稿65篇条,公安局发稿233篇条,司法局发稿35篇条,森林公安局发稿67篇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政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是虽然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距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治安案件虽然有所下降,但多发性侵财案件仍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三是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不断提高等等,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