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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土资源工作座谈会上领导讲话稿


各位领导: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和统计工作座谈会,对如何依法用地、集约用地,解决经济发展和用地要素供给控制日益突出的矛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进行研究和讨论,十分必要和及时。这既是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有效举措,更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我们将从自身职责出发,严格贯彻执行县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鼓励集约用地的意见》精神,积极加强规划宏观调控,鼓励和引导企业集约利用土地。在具体工作上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规划控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对于新建工业项目,我们从三方面控制来提高土地利用率:

一是从严控制分散用地和零星用地规划审批。在工业项目选址时,原则上停止零星工业布局建设用地审批,通过规划控制加快工业企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点集聚。同时允许企业充分利用规划工业用地内的闲散用地如荒地、废弃河溇、池塘、不成片又无法耕种的零碎用地、破产企业闲置用地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办理规划用地手续。

二是从紧控制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对新建工业项目,改变原来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只设上限的管理方法,在选址阶段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时,对规划控制指标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既设上限又设下限,避免企业占地圈地,浪费土地。

三是从实控制企业搞“小而全”。对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广场面积、办公、生活配套设施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同时禁止企业在具体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等设施,引导企业合理、科学、集约利用土地。

二、鼓励加层改造,提高土地容积率

针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些企业工业用地内容积率不高、土地利用率较低的情况,我局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加层改造和拆旧变新等多种途径,提高土地容积率。

一是鼓励厂房单层加层,对在原有一层厂房基础上进行加层改造的,先由勘察、设计单位对原有建筑技术资料进行分析论证、荷载验算,再提出具体安全可行的改造方案。同时由我局做好建筑质量上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对拆除原一层车间、厂房,原地改造新建多层车间、厂房的,允许企业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审批。

二是鼓励厂房改造升级。对因企业发展或新上项目需要土地的,鼓励企业通过拆除破旧房、改造老厂,利用内部整理和企业间土地余缺调剂,新建标准厂房、车间。

三是加强单层车间、厂房建设规划控制。除项目有特殊的工艺要求外,不再对建造单层厂房的用地进行审批。同时也鼓励技改项目尽量利用现有厂房、土地,对以技改名义搞扩建和新建的用地一律不再进行审批。

三、挖掘土地潜力,适当降低绿地率

针对土地供需矛盾,我局通过调整工业项目的绿地率控制指标,充分挖掘企业用地潜力,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适当降低新上工业项目绿地率。工业项目规划审批时原绿地率控制指标为:城区,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3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35%以上;村镇,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2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30%以上。经过调整,现工业项目绿地率指标统一调整为20%—30%,一般工业项目绿地率统一调整为20%以上,污染项目绿地率统一调整为25%以上,必要时绿地率最低可控制在15%,个别项目带征绿地面积较大的,含带征绿地的绿地率可不超过25%,同时对平原镇和山区镇采用不同的绿地率指标,山区镇的工业项目绿地率在平原镇的基础上再下调5%。

二是对已建成投产的工业企业,允许参照现时绿地率指标执行。同意企业在符合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等方面消防规范的前提下,利用超面积的绿化用地建造厂房,解决企业发展建设使用用地需要。同时由我局协助消防部门做好规划总平面消防安全初审把关工作。

四、做好服务工作,加快推进集约用地

一是在规费上进行优惠。对超过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1.0标准50%以上部分建筑面积涉及建设的行政性规费、技术服务费实行减半收取。对企业拆旧建新的,原一层车间、厂房建筑面积已交的有关费用,在新建多层车间、厂房中允许折抵。

二是在程序上进行简化。凡涉及企业集约用地项目审批,我局将通过开设绿色通道与现场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尽快帮助企业启动项目建设。对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我局同意企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

三是在审批上搞好服务。对于加层、绿地改建、旧厂改造项目,我局将积极配合企业进行改造,特别是在消防安全、建筑质量安全上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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