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荣幸,今天代表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来到贵公司,为在座的各位奉献一堂《商事合同法律风险规避》培训课程。在此,首先要感谢湖北经视甘婷记者对本所及本人的极力推荐,以及贵公司采购主管王少林先生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书面合同作为确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主要载体,已经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商事交易过程中。由于商事合同种类繁多、涉及金额巨大,签订合同时应严加防范,注重从多方面降低甚至杜绝法律风险。本所律师曾经为多家企事业单位解决过法律纠纷,深感“未雨绸缪”的重要性。因此,我们认为,贵公司领导对于签订、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视和关注意识,在众多民营企业中是极具有前瞻性的。
根据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今天主要针对各位工作中常用的买卖合同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主要有四部分内容:一、买卖合同的要素;二、买卖合同风险规避技巧;三、《采购合同》样本实例分析;四、出现合同纠纷后的应对技巧。
为了便于理解,我从本所律师承办的案件中精选出部分极具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解说,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出于对案件当事人隐私的保护,案例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均以“甲、乙、丙、丁”、“a、b、c、d”来替代。
下面开始今天的培训课程。
第一部分 买卖合同的要素
我们通常所称的采购合同、供应合同、购销合同在《合同法》中统称买卖合同,从法理上来讲,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简单地说就是卖方交货、买方付款、等价有偿。其必备的合同要素有:合同各方当事人、合同标的物、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争议处理方式。
第一、合同各方当事人
合同中应写明各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自然人要写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企业同样要写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
第二、合同标的物
合同中应写明采购或销售的商品或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第三、质量
合同中应写明采购或销售的商品或产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或者要求供方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第四、价格
合同中应写明采购或销售的商品或产品的单价及总价。
第五、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
合同中应写明付款及交货的期限、付款及交货的方式。
第六、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列明哪些属于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第七、解除合同的条件
合同中应写明一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八、争议处理方式
合同中可以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如约定采用仲裁,要有明确的仲裁委员会名称;如约定采用诉讼方式,应明确约定有管辖权的某个法院。
第二部分 买卖合同风险规避技巧
一、合同无效的风险规避
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例外情况是,有些合同是附条件生效的,有些合同是附期限生效的,还有些合同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某些法定手续才能生效的。因此,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的判断,合同生效是一个法律的判断。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被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撤销或者被确认为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