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本部门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
我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纪检组长负责专项工作,并安排有专人承办具体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从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都得到了保障。同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与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xx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贯彻落实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内容,突出重点。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和我局年初与市政府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切实加强了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国土资源各项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督促,一起抓落实,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肩负着国家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重大职责,国土资源干部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局内人事调动和干部任免、大额经费开支、土地审批等重大事项上,都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较好地实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的任用上,严格遵照考察、公示程序,增加干部任用的透明度,杜绝了“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在干部职工的管理上,强化了内部监督管理,立足于规范行为,立足于加强管理,立足于搞好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做到职能到位,执法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改进作风,转变职能,提高管理服务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是保证土地征用过程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在撤地设市的影响和带动下,基础设施项目增多,城市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增加。为了切实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集约化经营机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杜绝多头管地、批地行为,规范土地的征用和供应,全面实行了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收购、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的土地管理制度,做到了“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水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将调控土地市场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各项建设用地的征用和供应,做到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征地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依法统一征用收购、统一储备,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范围。在土地征用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把土地审批关。对建设用地的审批,坚持“三个不报批”,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没有通过建设项目预审的,一律不报批。对涉及规划调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申报、审批等,坚持集体研究,严格会审、会签制度,依法按程序办理。坚持凡是补偿费不到位、安置计划不落实的,不受理土地报件,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土地征用的征前、征后公告,确保了土地征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进一步清理拖欠工程款(征地)补偿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拖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充分认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因工作到位,确保了土地征地补偿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了我市建设项目征用土地征地补偿经费不拖欠、不挪用、不截留,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杜绝了因征用土地而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