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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

XX年,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承办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承办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责任,依法办理,加强督导,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思路,为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责任,落实五项指标
    各单位要认真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处室和人员具体办的三级办理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向市政府负责,把承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领导全员抓办理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到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办理要求明确、办理措施和目标明确,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承办工作五项责任目标任务。即: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意见规范化率达到100%;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比例达到50%以上,走访率达到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同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认真开展考核工作。
    二、强化落实意识,实现又好又快
    在法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尽快办复,在好中求快、在快中见好。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办“文”与办“事”的关系。要深入调查研究,准确领会代表、委员的意图,了解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要求和内涵,找准问题的症结,确定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在妥善处理提出的问题,把“事”办好的基础上,及时向代表、委员作出答复,把“文”办好。通过办好“文”达到办好“事”,以办好“事”促进办好“文”,切忌出现只注重“办文”而忽视“办事”现象。二是加强综合分析,处理好“办案”与工作的关系。在办理的同时,要注意对本单位所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综合分析,善于捕捉和掌握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宝贵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努力从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发现和归纳出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形成“结合承办工作促进业务工作,通过业务工作推进承办工作”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严格依法办理,处理好法与理的关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合理合法的要依法办理、依理解决,使办理结果既合乎代表、委员的意愿,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于法于理不相一致的问题,要严格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办理工作,把握问题实质,分析矛盾症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程序和制度规范承办工作行为。四是把握工作全局,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坚持抓重点问题办理工作制度,特别是将事关发展改革和谐大局和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办理工作重点,重点进行研究解决。要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通过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承办工作的综合效益。五是深入复查走访,处理好答复与落实的关系。要认真做好答复工作,保证答复质量。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复查走访,抓好落实。要把答复予以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作为复查重点,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要把走访代表、委员工作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促进问题解决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增强承办工作实效的重要措施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走访的重点是明确提出不满意和要求进一步办理以及没有反馈意见的代表、委员。要坚持直接走访,杜绝委托走访和电话走访。六是加强协调配合,处理好主办与协办的关系。主办单位负主要责任,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相应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综合会办单位的会办意见,积极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办理和答复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主办单位的调度和协调,认真提出本单位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不得推诿扯皮。
    三、强化督查意识,增强办理实效
    一是加强复前审核。市政府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复前审核制度,确保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时规范办复。各单位在将本单位答复函初稿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前,强调落实首办责任制,把好第一关,严格报送时间,规范答复格式,核准答复内容,提高答复函一次性规范率。二是实行层层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加强对政府系统各单位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导。各单位也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在承办工作的不同阶段加强督办,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确保承办工作顺利发展。三是实行重点督办。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问题实行专项督查,对反馈不满意的,实行个案追踪办理。适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创新意识,增强承办活力
    一是积极开展“开门办案”。各单位都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开门办案”工作方案。根据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具体情况、不同特点,分别采取现场办案、会商办案,以及与人大、政协主管部门和相关代表、委员协商座谈、调研考察等“三结合”、“两见面”的办理方式,扩大和畅通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渠道,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要大胆尝试媒体跟踪、热点聚集、电视访谈、专题报道等作法,增强承办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度。二是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各单位对现行的各项办理工作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维护其严肃性和连续性。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及时补充完善,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要认真提炼概括,及时总结形成工作制度和规范要求。三是大力宣传承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单位要加强总结宣传工作,对承办工作中的“亮点”,特别是承办工作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产生的重要作用,代表、委员实施监督和参政议政所创造的突出成果,办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等,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四是搭建网上办理平台,完善网上办理工作。实现政府与代表、委员的网上互动,使建议、提案办理渠道更加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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