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区领导春节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执法巡查;
3.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
4.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5.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1.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区政府与各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3.开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执法巡查。
4.召开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5.开展雨季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6.2012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7. 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8.成品油批发经营单位、生产企业换证。
9.制定落实工商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1.开展全区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
2.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
3.健全和完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规定。
4.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5.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
6.拟定并印发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7.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经营单位换证、生产企业换证。
1.召开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2.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3.制订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缆车、特种设备、防雷装备、航道、酒吧、网吧歌舞厅等进行重点检查;
4.开展剧毒品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5.抽查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备案情况。
6.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7.督促矿山企业签订《2012年度矿山救护协议》。
8.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换证。
10.帮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1.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月工作会议,部署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4.会同经贸、水利、电力、质监等职能部门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5.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换证。
7.启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升级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
1.召开全区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2.开展全区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3.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4.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金属、轧钢企业专项检查和执法巡查。
5.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换证。
7月份至12月份
1.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2.申报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
3.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4.开展加油站执法巡查。
5.组织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开展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行业分类分级管理方案实施工作情况。
6.抽查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建项目。
7.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情况。
8.对区直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9.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1.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2.举办全区粤港澳“安康杯”知识竞赛。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4.开展矿山尾矿库和排土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开展轻工、纺织、涂装、电镀等行业贯彻执行标准规范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