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甲方)
大学生村干部(乙方)
xx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制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
年月政治
面貌职位全日制学历
所学
专业在职教育联系
电话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接受基层培养和锻炼,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xx〕69号)精神,乙方自愿申请到大学生村干部岗位进行锻炼,并自愿申请签订本合同。为规范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岗位和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为甲方村“大学生村干部”岗位提供服务,主要从事农村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村镇建设、治安民调、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农村教育、精神文明等工作,担任职务。大学生村干部为农村特设岗位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第三条工作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规定给予乙方生活补贴和相关待遇。
(二)乙方在村服务期间,甲方按照规定的待遇标准,给予乙方岗位补贴,其中大专学历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月160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每人每月1700元。资金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
(三)在村任职期间,乙方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为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干部办理养老、医疗(含补充医疗保险)保险。乙方的养老保险、医疗(含补充医疗保险)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由各县(市)区在大学生村干部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事务由县(市)区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干部岗位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市)区通过商业保险途径协商办理。
第四条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规范,达到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
(三)乙方违反甲方工作规范和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变更协议。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不参与村里工作的,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患病、请事假或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一年内超过两个月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
3、因个人品行、言行不端,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其他与大学生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群众中丧失威信的;
4、参与农村家庭宗派矛盾纠纷,影响班子团结、社会稳定的;
5、合同期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6、合同期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的;
2、乙方被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按照国家有关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需要终止合同的;
4、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事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补偿。乙方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在服务期内所知悉的服务单位的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变更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服务合同书内容,作如下变更(可增加活页插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终止或解除服务合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