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工商局严格按照《关于对我县企业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高讨论组发〔〕5号)的要求,结合工商职能,就我县加快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进行了专题查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对外合资、合作方面县局所做的工作
目前我县共有对外合资、合作企业18家,县局紧紧围绕这些企业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工商职能,积极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对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县局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签订了帮扶协议,开展了走访活动,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其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努力帮助其解决;积极开展合同帮扶,指导其正确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引导其参加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近年来已发展山东吉地尔有限公司、山东泉林包装有限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2家对外合资、合作企业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高了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其积极注册商标,争创名牌商标,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在登记注册方面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设置了对外合资、合作服务专窗,实行首办责任制,对企业的外合、合作项目实行专人接待,负责解答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事项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照后行政建议”服务,指导企业及时申办行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银行开户等手续,努力做到使企业少走弯路。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县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努力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落后的原因分析
经过认真调查,造成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落后的原因如下:
(一)缺乏与外地企业对接的产业和产品平台。我县有些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缺乏与外资企业配套的较完善的产业链和产品,不少企业因自身产品老化、技术水平低,难以拿出与外商合资、合作的产品和技术。
(二)我县境内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薄弱,规模偏小。
(三)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在对外合资、合作工作上存在着畏难情绪,认识上有偏差,只看到了困难,不能正确认识我县在对外合资、合作方面存在的各种优势和资源,在开展对外合资、合作工作上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 坚定不移的信心、迎难而上的勇气和真抓实干的功夫。
(四)缺乏监督机制。目前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缺乏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手段,对一些已经签订协议的外资项目主动跟踪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导致一些项目始终没有投入生产。
(五)利用外资的政策优势不明显。随着对外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延伸,我县在吸引外资的政策优势上明显不足,县乡两级受财力限制,难以对外商给予进一步优惠,使外来投资缺乏成本优势,比如税收政策、土地价格及工业电价等,我县在这些方面并不比周边县市优惠很多。
(六)对外合资、合作手段和方式缺乏创新。在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对外商直接采取的兼并、收购、产权转让等方式,思想放不开,不敢运用或者很少运用。
三 、采取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对外合资合作服务工作,县局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认真履行合同管理职能,大力实施合同帮扶。组织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的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签约、履约能力和运用合同开拓市场的能力;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积极争创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以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为切入点,在对外合资、合作工作方面狠下功夫,积极在农户和涉农企业之间牵线搭桥,帮助涉农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继续在注册登记方面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县局将充分发挥对外合资合作服务专窗的作用,对我县企业合资合作项目实行专人接待,全程服务,对企业的咨询做到一口清,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扩大生产规模,拓展经营领域,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经济。
(三)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县局将加大对商业贿赂、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认真履行商标管理职能,提高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品牌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措施,鼓励帮扶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积极注册商标,争创驰名、着名商标,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积极开展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资源优势,整合信息资源,打造信息平台,努力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总之,县局将立足工商职能,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在对外合资、合作方面县局所做的工作
目前我县共有对外合资、合作企业18家,县局紧紧围绕这些企业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立足工商职能,积极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对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县局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签订了帮扶协议,开展了走访活动,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其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努力帮助其解决;积极开展合同帮扶,指导其正确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引导其参加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近年来已发展山东吉地尔有限公司、山东泉林包装有限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2家对外合资、合作企业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高了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其积极注册商标,争创名牌商标,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在登记注册方面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设置了对外合资、合作服务专窗,实行首办责任制,对企业的外合、合作项目实行专人接待,负责解答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事项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照后行政建议”服务,指导企业及时申办行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银行开户等手续,努力做到使企业少走弯路。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县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努力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落后的原因分析
经过认真调查,造成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落后的原因如下:
(一)缺乏与外地企业对接的产业和产品平台。我县有些企业规模小、档次低,缺乏与外资企业配套的较完善的产业链和产品,不少企业因自身产品老化、技术水平低,难以拿出与外商合资、合作的产品和技术。
(二)我县境内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薄弱,规模偏小。
(三)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在对外合资、合作工作上存在着畏难情绪,认识上有偏差,只看到了困难,不能正确认识我县在对外合资、合作方面存在的各种优势和资源,在开展对外合资、合作工作上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 坚定不移的信心、迎难而上的勇气和真抓实干的功夫。
(四)缺乏监督机制。目前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缺乏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手段,对一些已经签订协议的外资项目主动跟踪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大,导致一些项目始终没有投入生产。
(五)利用外资的政策优势不明显。随着对外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延伸,我县在吸引外资的政策优势上明显不足,县乡两级受财力限制,难以对外商给予进一步优惠,使外来投资缺乏成本优势,比如税收政策、土地价格及工业电价等,我县在这些方面并不比周边县市优惠很多。
(六)对外合资、合作手段和方式缺乏创新。在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对外商直接采取的兼并、收购、产权转让等方式,思想放不开,不敢运用或者很少运用。
三 、采取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对外合资合作服务工作,县局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认真履行合同管理职能,大力实施合同帮扶。组织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企业的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签约、履约能力和运用合同开拓市场的能力;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积极争创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以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为切入点,在对外合资、合作工作方面狠下功夫,积极在农户和涉农企业之间牵线搭桥,帮助涉农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继续在注册登记方面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县局将充分发挥对外合资合作服务专窗的作用,对我县企业合资合作项目实行专人接待,全程服务,对企业的咨询做到一口清,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扩大生产规模,拓展经营领域,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经济。
(三)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县局将加大对商业贿赂、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发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认真履行商标管理职能,提高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品牌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措施,鼓励帮扶对外合资、合作企业积极注册商标,争创驰名、着名商标,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积极开展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资源优势,整合信息资源,打造信息平台,努力为对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总之,县局将立足工商职能,为我县对外合资、合作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