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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农业局关于农民农资补贴的调研报告

  一、垫江农业概况和农民农资补贴情况

  1.全县农业概况

  垫江位于重庆市域中部,地处重庆、涪陵、万州等大中城市中心结合部,县城距重庆主城区120公里,幅员面积1518平方公里,下辖21镇4乡,总人口93.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0.89万人,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33元。自然地理条件较好,物产丰富。地势平坦、雨量充沛,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瘦肉型生猪基地县、种子建设示范县和重庆市优质出口猪肉项目县,素有“巴国粮仓”、“丹皮之乡”等美称。名优特产“垫江白柚”多次获全国金奖。重庆11个百万农业产业化工程中,垫江入围9个。县内外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完善,渝宜高速、沪蓉高速纵横交汇境内,渝万城际铁路开工在即,各乡镇已通水泥路,全县基本实现村通公路。

  围绕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的新要求,我县提出了农业产业化“443”工程。 XX年,全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全局,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统筹,加大投入,农业农村改革步伐、农业规模化经营步伐加快,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科学技术推广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种粮种极性空前高涨。XX年,整治土地4.6万亩,新增耕地4300亩,播种面积达79809公顷,较上年增长0.95%,其中粮食种植面积62285公顷。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6.3亿元、增长7.5%,增加值16.8亿元、增长7.4%,粮食总产量达到38.05万吨。生猪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成效明显,新增规模养殖户300户,全年出栏生猪80.6万头,增长4.4%;引进恒河、汇源、美国熙可等龙头企业发展柑橘产业,高峰、包家、白家等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柑橘基地建设成效显现;肉鹅工程按计划推进,新建父母代种鹅场1个,推广种鹅2万只。蚕桑、榨菜、蜜本南瓜、藠头、中药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稳步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得到加强,51座病险水库和一批小型水利设施得到整治和改造,3.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全县农民农资补贴情况

  XX年,农业政策性保险顺利启动,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累计发放各类补贴6062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为每亩75.85元,共发放4290万元,履盖全县25个乡镇,288个行政村和1999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165536户,面积565617.459亩;种粮大户359户,面积10644.75亩,补贴标准每亩159.85元,补贴资金263万元;水稻综合良种补贴164881户,面积374307.786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直补资金561万元。其他农机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标准化规模养殖等惠农性补贴948万元。由于提高了农资综合直补补贴标准,并对种粮大户实行补贴倾斜,大大激发了群众种粮积极性,水稻实现了满栽满插,一些果园及菜土也种上了红苕和玉米等粮食作物,提高了复种指数,种粮农民收入增加,种粮大户数量剧增,摞荒地现象得以有效控制。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得以加快,农业机械数量快速显着增长,农机推广速度加快,良种推广、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在粮食政策执行过程中,全县周密部署、规范操作,农民满意,粮食直补工作开展顺利。粮食直补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和农民的关心、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对稳定农村社会起了重要作用。

  二、农民直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各种惠农政策的出台及种粮直补政策的不断深入,各种问题矛盾渐渐浮出水面,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直补资金到位较晚。种粮直补工作有一套规范的程序,要求逐条逐项录入身份证号码、土地面积、银行帐号等基本数据,要经过“初核、张榜公布、复核、再公布”这样一个过程,其次还牵涉到补贴资金的实际发放。整个过程中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因此牵涉单位较多,比如农业部门、粮食部门、财政部门、农村商业银行等,增强了合作协调难度。偶有登记和录入的身份证号码、账号或补贴面积发生错误或不一致,导致银行不能如实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直接影响直补工作的进度。此项工作量相当巨大,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繁重,所以,对种植户而言,直补金到位时间较晚,资金到位时间一般都在作物收成时,错过了农作物黄金生长期,影响了直补政策落实的最佳效果,农民反响强烈,用农民的话说:“我们需要买生产资料时,补贴却没有下来。好钢没能用在刀刃上。国家的政策很好,但没有达到最佳效果。”同时也制约了农民对农资的储蓄和下季庄稼的投入。

  二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粮食直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操作成本高,仅垫江县每年就涉及农户近17万,积极面积达38万余亩,并且有一套严格、系统的程序,需要很多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需要有多个部门的审核与协作,因此,执行成本高,费时、费力、费钱是必然结果。高昂的行政成本,直接影响到政策的可行性和延续性,特别是乡镇和村干部,他们处在粮食直补工作的第一线,负责面积登记、公示、汇总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不仅付出了辛勤劳动,也花费了很多资金,但粮食直补经费严重不足,干部积极性受挫,影响了粮食直补工作实施的成效和进度。

  三是面积核算公平性差。XX年,我县种粮直补面积是按计税面积内实际播种面积计算,今年改为按实际播种面积计算。尽管在面积计算上还有相应的要求,但无论按照哪种方式计算,面积的基数都源于村社,都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实际操作中,个别人为操纵的机动性大,弄虚作假现象严重。一些村社在进行分户申报种植面积时,不是按实际种植粮食面积申报,而是按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各户的面积进行申报,当前全县有不少农户举家外出,无偿将土地让给别的农户种植,但仍然有领取补贴资金的现象;部分村干部在落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时,不是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入户调查签字盖章,而是先根据农户承包土地面积数,根据当地的种植习惯,凭自己的想象把所有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臆造在粮食直补表上,再分头入户盖章;有的干部不想让农户得到粮食直补资金或者怕麻烦就干脆不报,也有的报在村集体的户头上,更有甚者,报在村干部家属头上,谎报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不详细核查,根本就发现不了这些问题。正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部分直补资金有可能不能真正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有悖直补政策的初衷。

  四是种粮补贴标准偏低。粮食“直补”的经济意义应该是生产粮食比较效益低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所以,粮食直补的标准就应该是弥补生产粮食比较效益低的平均差额。我县XX年普通农户每亩获得补偿是90.85元,仅相当于农民人均纯收入4333元的2.1%,按平均水稻单产水平530公斤计算,每公斤稻谷得到的补贴仅0.18元,外加之农资猛涨和金融危机下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户种粮成本增加幅度增加较大,抵消了粮食直补给农民带来的部分收益,直补资金仅弥补了一部分生产成本,农民们普遍反映“国家给予的惠农补贴,都让生产资料涨价给吃光了,甚至还不够。”使得广大农民种植积极性受挫。

  五是种粮比较效益不高。由于我县劳动力价格偏高,种粮规模小、种粮的比较效益难能提高,以种植水稻为例,按目前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价格计算,种植成本为650元/亩,按平均亩产530公斤计算,亩产值954元,亩效益为304元,加上种粮补贴90.85效益才为394. 85元,低于全县平均土地流转价格540元/亩,小麦、玉米等种植效益更低,如遇灾害天气、病虫影响等因素,收入会更加微薄,与种植蔬菜等其他经济作物和畜禽水产品养殖产生的经济效益相比,种粮比较效益仍然偏低。

  三、对农民直补工作的建议与意见

  XX年,全县农民人均种粮补贴款70.7元,仅为农民人均纯收入4333元的1.6%,对增收影响微乎其微,尤其在目前农资价格上升过快的情况下,粮食直补政策和其他惠农政策的政策效应被价格过高的农资所吞噬,农民种粮效益并没有得到增加。为真正提高好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优化政策体制、直补程序,动态设置补贴额度,严格监督检查。

  1.动态设置种粮直补标准

  农民普遍反映现行补贴标准过低,补贴金额太少,尤其是在当前农资价格持续在高价位运行、劳力成本和土地承包费用等涨幅较大的情况下,直补金显得更为无为。确定补贴标准,一要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做好产品市场预测,综合分析农产品价格动态,将之作为种粮直补标准的参考。二要充分考虑农资价格,农业生产资料占据着农业支出的绝大部分份额,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效益,并且易受市场供求的变化而变化,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在确定直补标准中,充分考虑此因素能缓解农民购买农资的压力,提高其积极性。为此,补贴标准每年应根据调查的情况同步调整,最好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确保种粮大户有合理的利润空间,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2.提高直补工作效率

  巩固、完善和加强农业补贴,既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连续稳定的支农、惠农政策和制度,要尽量减少直补工作的中间环节,逐渐要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补贴制度。一是做好基数调查统计,全面真实掌握农业生产基本情况。各级财政应拿出专项统计经费,在乡、村建立好农业生产统计台账,将每年的分户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入册,搞准搞实,提高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为粮食直补发放打牢数据基础,做到有据可依,以克服数据不准、补助不均等问题。二是创新工作手段,全面收集录入相关数据。粮食直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运用现代化工具,才能减少工作量,提高核查效果。要充分发挥计算机作用,减少人为工作量;要充分共享各地派出所农村户口数据,并严格以此数据为准;要扩充系统软件功能,增设分析、对比、判断等菜单,提高直补工作效率。三是执行好公示制度,尤其是对种粮大户面积的认定要在所在村公示,做好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张榜公布,让农民群众自我监督。

  3.突出补贴重点

  当前,种粮直补等惠农政策已全面铺开,所有种粮农民也得到了一定的补贴,但这对一家一户来说,金额少、作用影响不大,。因此,直补工作要突出重点,尽可能倾向于种粮大户和优势品种的补贴。一要适当取消部分散户补贴,提高规模生产补助标准,增加种粮大户数量,增大大户种植面积。全县种粮大户的比例还少,种粮大户的种植面积比例仅占全市种植面积的1.1%,种粮土地流转和规模生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要对种粮大户外的散户,集中做好推广良种和搞好植保工作。广大散户产粮大多自产自给,较为注重米质,并不十分注重种粮的成本效益核算,种粮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不大,而种粮大户大多以种粮为主要收入,比较注重种粮的成本效益核算。因此,应将粮食补贴的重点应放在种粮大户。

  4.提高直补政策的“落实率”

  虽然各项直补政策都有专门的制度和规定,但监督管理工作量大,具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未完全形成。如何建立农业、林业、国土、公安、代理机构和财政联审等运行、监管机制,是确保直补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各级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以加强领导,根据执行与监督分离原则,建立完整的补贴审核发放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直补责任。建立完整的补贴监督体系,明确对种粮综合直接补贴的管理职能,由政府委托具有专门监督职能的机构对辖区内的直补工作完成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应放在审查乡镇在落实粮食直补政策中的违法乱纪问题,接受农民对直补工作的投诉。另外,对代理机构的直补发放也是监督工作的重点,滞留、延迟发放直补资金,不按规定开具存款(卡)账户,种粮农民取款难,造成直补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农村社会矛盾加剧的,监督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简便和规范,让农民受益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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