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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木加工业的调查报告

我县共有山林面积248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73.5%,其中楠竹34万亩、马尾松28万亩、杉木83万亩。现有活立木蓄积量529万立方米,立竹蓄积量4239万根。近几年来,我县依托丰富的竹木资源,大力发展竹木加工业,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最近,我们深入乡镇和企业,对全县竹木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总的感觉是,来势喜人,任重道远。

  一、我县竹木加工业的来势喜人

  我县竹木加工业起步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自1998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竹木加工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来势喜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工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从1998年到XX年,企业数量由58家增加到93家(不包括家庭作坊式加工业),其中年产值过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5家增加到14家;竹木加工业总产值由0.9亿元增加到1.7亿元。全县竹木原材料加工的比例大概由40%增加到60%。特别是金裕、恒达、长城纸业、东资等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年产值已过1000万元,龙头作用日益明显。

  2、产品种类日趋多样。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竹木产品已基本形成了竹木胶板、松杉板方、杉木拼板、竹木浆纸、竹木卫生筷、竹地板等10个系列。其中金裕的竹地板已打入国际市场,肖家、金龙的竹筷已占领北京竹筷市场约60%的市场份额。同时,一些极具市场开发潜力的新兴产品开始出现,如林果加工产品、林药加工产品、炭化森能宝产品、竹木工艺产品、林化产品均有起步。

  3、加工效益日渐明显。在经济效益方面,竹木加工环节每年可提供税收980万元左右。各乡镇通过兴办竹木加工企业,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财政的压力;竹木加工业给林农带来了实惠,同时带动了交通运输、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在社会效益方面,全县约有4000多劳动力常年从事竹木加工业,约有1.1万人季节性地从事竹木加工业,其中安置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近400名,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发展竹木加工业,支撑了乡镇集镇的建设和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在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发展竹木加工业,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了林政管理工作,保护了生态环境,激发了林农造林积极性。

  4、企业运行机制灵活。经过全面改革,竹木加工企业的产权进一步明晰,经营方式更加灵活,现已出现国有、集体、个体不同经济成份共存,本县经营户和县外客商多元投入的格局。

  二、我县竹木加工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尽管我县竹木加工业已取得了可喜的发展,但还只能说是刚刚起步,面临的制约因素还很多。

  1、企业档次较低,竞争能力不强。一是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全县93家竹木加工企业的年总产值仅1.7亿元,平均每个企业的年产值只有183万元。年产值过1000万元的仅5家,500-1000万元的只有9家,200-500万元的只有8家,而100万元以下的有62家,占企业总数的67%。同时,产业集中度低,如生产竹筷、杉木拼板、松板方的企业全县分别有13家、18家和17家。由于企业规模小,导致企业的资金分散,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同时,由于产业集中度低,同行业之间相互争资源、争市场的“窝里斗”现象突出,导致竞争过度,难以形成整体实力。二是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大部分企业的设备陈旧,工艺流程老化,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且企业管理人才缺乏,企业经营者开拓精神不强,短期行为突出。产品大路货多,特色不明显,没有叫得响的品牌;上游产品多,终端产品少,附加值低。三是产业链不健全。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衔接不紧密,企业易受外部环境波动的冲击,承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效益不高。

  2、管理体制不顺,竞争秩序较乱。各乡镇考虑自身财税任务的完成,都想自己办“自己”的企业,结果造成企业产业结构雷同,遍地开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地方保护主义,引发不公平竞争。竹木经营者太多,已达170余家,导致资源管理难度加大。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缺乏“交往”,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没有共同的行为规则,一些企业为了私利,往往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林业部门完成创收任务与严格执法的矛盾突出,加之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个别乡镇林管站、木材检查站、林农和企业之间为了其“共同”利益,往往不惜牺牲国家利益,达成某种“默契”,建立不正常的关系。据反映,个别林业执法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不同方式或明或暗地、不同程度地参与或自办竹木加工企业,给竹木加工领域埋下了“乱源”。采伐指标下发滞后,预办出口的办法尚欠完善,导致企业在1-3月时常出现“断粮”现象,开工不足。特别是楠竹采伐指标如果在3月份以前未落实下去,就意味着要到6月份林农才能砍竹,中间几个月无竹可收购,企业只好干着急。在林业资源的管理上,商品材指标主要由林业部门掌握,民用材指标则由乡镇政府掌握,林业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容易形成“两张皮”。

  3、原料渠道萎缩,生产需求不足。从我县现有竹木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来看,每年可加工楠竹160万根左右、木材(主要是杉木和松木)9万立方米左右。从理论上计算,我县每年可新增“可用”楠竹240万根、木材18万立方米左右。考虑到民用材和流入、流出因素,我县现有竹木资源勉强能自给自足,且已呈现出原材料供不应求的趋势。一些企业受原材料的制约,开始出现开工不足的现象。从今后的发展来看,原材料的来源渠道呈“萎缩”之势。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由于我县位于长江中上游,随着国家保护森林资源的力度不断加大,不管是县内还是我县周边地区,上级下达的采伐指标将呈递减之势,封山育林的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继而造成原材料的来源渠道萎缩。就我县而言,目前已封山育林24万多亩,约占全县山林面积的10%。二是我县周边地区特别是国家西部地区正在利用其优惠政策,对我县竹木资源形成强势吸引力,千方百计吸引我县资源外流,这种“冲击”在小河片几个乡镇已明显能够感受得到。三是我县兴办竹木加工企业的氛围持续升温,竹木加工规模呈继续扩大趋势,必定从客观上造成原材料相对紧张。

  4、企业负担较重,环境不够宽松。据了解,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县竹木加工企业与周边地区的同类企业相比,负担相对过重,导致在产品价格竞争上处于劣势。据反映,在加工用电电价方面,我县就比周边县市要高;在税费负担上,各项税费约占产品价格的20%左右,高于周边县市,如每根楠竹上交0.7元的财政利润的问题在周边县市就不存在。从企业自身来看,国有和集体企业普遍存在人员、债务负担过重的问题,难以“轻装上阵”。企业的外部环境仍有待改善,林管站、林派所、木材检查站、工商局、环保局、消防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收费、轻服务和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一些部门到企业“化缘”的行为难以杜绝。

  三、发展壮大我县竹木加工业重在创新

  纵观我县竹木加工业的发展历程,采取的是一种传统的、顺其自然的发展模式。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只有跳出传统的模式,加大创新力度,才能推动竹木加工产业跨越式发展。

  1、创新经营思路,拓展发展空间。从表面上看,随着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竹木加工企业因受原材料等因素的制约,发展空间似乎很有限,但只要我们创新思路,就一定会拓宽发展空间。一是要通过拓宽和延伸原材料渠道拓展发展空间。要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原材料基地的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竹木资源的蓄积量。要鼓励、动员企业到县外建立原材料基地,并畅通原材料导入渠道,为企业做大做强打好基础。在这方面,金裕、长城纸业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金裕约有70%的楠竹、长城纸业约有60%的原材料来自县外,要进一步引导好、发展好。二是要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竹木资源的利用率拓展发展空间。目前,竹木加工企业主要停留在对竹木原材料的杆进行加工,利用率较低,今后,要通过科技创新,加大对竹木的根、枝、叶、果、花、汁等的开发力度,使竹木资源真正被完全利用起来,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三是要通过扩大树种的开发范围拓展发展空间。除了对楠竹、马尾松、杉木等传统树种进行加工之外,还要拓宽视野,大力发展紫珠等中药材产业和茶叶、茶油等绿色食品产业。

  2、创新企业结构,形成整体优势。一是要着力推进横向一体化。要通过加强引导、推动资产重组等方式,推动同行业企业加强横向联合,组建板材、浆纸、地板、卫生筷等方面的行业协会甚至企业集团,变同行业企业的内部竞争关系为统一协调关系,变“窝里斗”为“携手干”,把开拓市场的分散力量凝聚成强大合力。二是要着力推进纵向一体化。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原材料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销售公司以合同、契约等形式,建立起稳定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走产加销一体化的路子,增强开拓市场的能力。同时,在加工环节要促进初级品、半成品、成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协作,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把成品生产企业“拉”近来,落户我县境内,另一方面,要开阔思路,主动走出去靠大靠强,加入到优势企业的生产经营链中去。三是要着力推进企业布局区域化。重点是要抓好原三00电厂厂区的工业园区和以金裕为核心的大石板竹木加工园区建设,引导竹木加工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或与园区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整合资源,形成优势。四是要着力推进企业民营化。要坚持民营为主的方针,广泛招商引资,充分挖掘民间资金的潜力,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现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五是要着力推进企业规模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扶优扶强,限制新上和逐步淘汰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竹木加工企业从量变向质变飞跃。重点扶持壮大金裕竹业股份公司,使其在XX年以前达到年产50万平方米豪华竹板的生产能力;继续抓好长城纸业、恒达造纸厂的技改和扩产项目,构建纸业集团;严格控制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

  3、创新科技进步,提升竞争能力。要实施科技先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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