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XX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市财力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工作,务必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积极培植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
XX年,市财政将重新实行“税收分层”财政体制,为增加财政收入,镇财税所将与国税二分局、富新税务所一道,对本镇辖区内的所有涉税事项和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乡镇纳税体系;加强税法宣传和对纳税人员教育,为顺利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狠抓零星税源的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
XX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五、严格执行《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加强镇级财务管理。
(一)费用开支管理
镇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凡遇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必须由具体经办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核实,经书记、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且开支额度必须控制在审批范围内;其他日常零星开支在报销时,必须发票正规,填写规范,票面相符,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政所所长对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签字,并于一周内到镇长处签批,最后到财政所进行报销。
(二)拨款管理
镇财政所对在镇上有拨款的单位、村(居)的拨款事项及额度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类似村级转移支付的拨款事项要编制好拨款计划,并报书记、镇长知晓。在拨付款项时,坚持会计管印鉴,出纳管支票的原则,由出纳根据领导签批的款项及额度开据转账支票后,再交会计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在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时,镇财政所做好参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
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市财政局统一购买,用完后再到市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镇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机关各办所、村(居)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镇财政所代开,不予领用。
六、进一步加强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
加强对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力度,7月份,将组织镇财政、农业中心(农经站)相关人员,对各村(居)财务管理进行一次专项财务审计;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居)各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为提高镇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内将对各村(居)会计、专业会计进行一次财务专业培训。
做好各类涉农补贴项目的登记、核查、上报和发放工作。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项目
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小麦油菜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面积核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与信用社密切配合,通过“一折通”及时将各项补贴发放至农户手中。
2、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项目
按照上级财政、商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的核实、申报和兑付工作,对补贴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及时将补贴事项进行系统录入;保证每周向市财政局上报一次补贴事项,确保农户(商家)及时领取补贴款项。
八、尽快适应财政“大平台”的操作规程,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XX年,市、镇划拨预算资金、工资直发申报全面启用“大平台”操作系统。为合理安排好财政资金,镇财政所将结合镇上历年月份的开支情况,制定出预算资金的分月拨付计划,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合理使用。同时每月20日前完成工资直发的修改、审核等申报工作。
XX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市财力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工作,务必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积极培植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
XX年,市财政将重新实行“税收分层”财政体制,为增加财政收入,镇财税所将与国税二分局、富新税务所一道,对本镇辖区内的所有涉税事项和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乡镇纳税体系;加强税法宣传和对纳税人员教育,为顺利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狠抓零星税源的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
XX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五、严格执行《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加强镇级财务管理。
(一)费用开支管理
镇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凡遇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必须由具体经办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核实,经书记、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且开支额度必须控制在审批范围内;其他日常零星开支在报销时,必须发票正规,填写规范,票面相符,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政所所长对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签字,并于一周内到镇长处签批,最后到财政所进行报销。
(二)拨款管理
镇财政所对在镇上有拨款的单位、村(居)的拨款事项及额度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类似村级转移支付的拨款事项要编制好拨款计划,并报书记、镇长知晓。在拨付款项时,坚持会计管印鉴,出纳管支票的原则,由出纳根据领导签批的款项及额度开据转账支票后,再交会计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在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时,镇财政所做好参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
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市财政局统一购买,用完后再到市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镇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机关各办所、村(居)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镇财政所代开,不予领用。
六、进一步加强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
加强对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力度,7月份,将组织镇财政、农业中心(农经站)相关人员,对各村(居)财务管理进行一次专项财务审计;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居)各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为提高镇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内将对各村(居)会计、专业会计进行一次财务专业培训。
做好各类涉农补贴项目的登记、核查、上报和发放工作。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项目
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小麦油菜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面积核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与信用社密切配合,通过“一折通”及时将各项补贴发放至农户手中。
2、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项目
按照上级财政、商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的核实、申报和兑付工作,对补贴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及时将补贴事项进行系统录入;保证每周向市财政局上报一次补贴事项,确保农户(商家)及时领取补贴款项。
八、尽快适应财政“大平台”的操作规程,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XX年,市、镇划拨预算资金、工资直发申报全面启用“大平台”操作系统。为合理安排好财政资金,镇财政所将结合镇上历年月份的开支情况,制定出预算资金的分月拨付计划,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合理使用。同时每月20日前完成工资直发的修改、审核等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