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二届七次全会提出的“12346”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要求,突出为民解困这一主题,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协调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XX年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一)主要灾情。截止XX年3月31日,干旱造成11个县区143个乡镇1055个村委会299.33万人受灾,101.55万人和87.2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因灾死亡大牲畜4478头。全市秋冬农作物受灾27.65万公顷、成灾21.2万公顷、绝收11.88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12.23万公顷、成灾10.4万公顷、绝收6.72万公顷;经济作物受灾15.4万公顷、成灾10.8万公顷、绝收5.15万公顷。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7亿元。
(二)救灾工作情况。一是及早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及时对抗旱救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县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灾情上报、着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要求县民政局加强与气象、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抗灾救灾工作机制,改被动救灾为主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先后下发县区有关抗旱救灾文件8份,向省民政厅专题上报灾情及请求解决困难请示2份。二是认真查灾核灾,及时上报灾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情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灾害损失情况,为抗旱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全力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做好干旱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确保群众生活不出问题。督促指导县区派出困难群众生活调查组,深入灾区,深入农户,对群众生活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摸底排查,把调查工作做细做实,不留死角和盲点。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制定救助措施,分类实施救助,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共安排抗旱救灾资金2140万元。其中:灾民生活救助资金1290万元;烤烟抗旱保苗资金400万元;购置抗旱设备资金450万元。使32.25万人次得到及时救助。县区按照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上。四是积极开展向旱灾灾区献爱心捐助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向干旱灾区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最大限度地募集社会资金。截止3月31日,共接收抗旱救灾捐赠资金713.04万元,其中:社会捐赠资金550.96万元,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赠资金162.08万元。五是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完善物资发放手续,组织接收调运民政部救灾棉被XX0床,调拨救灾帐篷50顶,发放救灾棉被180床,毛毯369床,衣服220套,有效保障困难群众衣被困难。六是实施防灾减灾建设工程。督促指导永善、水富两县抓紧实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上级补助资金170万元),切实防灾减灾能力。
二、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一)城市低保工作。截至3月底止全市城市低保对象65186户104852人(占非农人口的21.74%),其中:老年人19785人,占低保对象的18.86%;成年人61890人,占低保对象的59.02%;(其中:在职职工1840人,灵活就业21304人,登记失业15808人,未登记失业22938人):未成年人23177人,占低保对象的22.12%;(其中:在校生13241人,其他9936人)。1-3月共支出保障金4472.98万元,人均补差142.2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截至3月止,全市XX年共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是429700人,占农业人口的8.57%,1-3月累计支出资金7735.05万元,人月平均补助60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1-3月有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享受到城市医疗累计救助824人次,共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04.88万元,人均补助1272.8元。其中:住院累计救助779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03.38万元,人均救助1327.09元。门诊累计救助45人次,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5万元,人均救助333元。1-3月有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45623人(次)享受到农村医疗救助,共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58万元,人均救助100.38元。其中:住院累计救助1365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0万元,人均救助1025元。门诊累计救助44258人次,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18万元,人均救助71.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