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和“自府办函[XX]118号”以及“自畜发函[XX]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畜发函[XX]65号文件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局在9月至10月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结合市畜牧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区县、基层兽医站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9月7日,我局召开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畜牧局切实抓好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局对各区县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9月中旬,由我局饲料科牵头,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整治,检查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的产品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检化验制度,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在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安全专整治。9月底,由我局饲料科牵头,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4.开展国庆前后肉食品的市场检查。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由我局市畜牧兽医站牵头,饲料科、兽药科、生产科、人监科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中秋国庆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区县放心肉定点屠宰(厂)场、放心肉市场为整治对象,以检查肉品质量、肉品市场准入情况为重点内容,以督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为整治方式,加大了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节日消费安全。此次整治,重点抽查了贡井区、大安区、富顺县、荣县的8个放心肉市场和4个放心肉屠宰场,以及2个市级放心肉屠宰场和4个放心肉市场。各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节日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9月25日至26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按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新申报认证的产品进行产地和产品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以及对已获证的产品(产地)按不低于当地市、区(县)获证产品(产地)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核心养殖场、屠宰加工现场按相关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对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另外还抽查了产品(产地)所在地乡、镇兽医防疫站对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10月中旬,由我局生产科牵头,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标准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标准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7.开展秋防督查工作。10月下旬,由四区两县的包片督查领导和相关科、室、站的人员参加对全市各区县的秋防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采取随即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防检内务资料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生物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疫苗的领发、登记等管理情况;冷链体系建设情况。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三、有力打击了肉品经营的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经验环境,严格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结合市畜牧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区县、基层兽医站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9月7日,我局召开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畜牧局切实抓好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局对各区县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9月中旬,由我局饲料科牵头,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整治,检查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的产品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检化验制度,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在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安全专整治。9月底,由我局饲料科牵头,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4.开展国庆前后肉食品的市场检查。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由我局市畜牧兽医站牵头,饲料科、兽药科、生产科、人监科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中秋国庆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区县放心肉定点屠宰(厂)场、放心肉市场为整治对象,以检查肉品质量、肉品市场准入情况为重点内容,以督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为整治方式,加大了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节日消费安全。此次整治,重点抽查了贡井区、大安区、富顺县、荣县的8个放心肉市场和4个放心肉屠宰场,以及2个市级放心肉屠宰场和4个放心肉市场。各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节日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9月25日至26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按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新申报认证的产品进行产地和产品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以及对已获证的产品(产地)按不低于当地市、区(县)获证产品(产地)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核心养殖场、屠宰加工现场按相关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对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另外还抽查了产品(产地)所在地乡、镇兽医防疫站对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10月中旬,由我局生产科牵头,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标准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标准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7.开展秋防督查工作。10月下旬,由四区两县的包片督查领导和相关科、室、站的人员参加对全市各区县的秋防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采取随即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防检内务资料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生物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疫苗的领发、登记等管理情况;冷链体系建设情况。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三、有力打击了肉品经营的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经验环境,严格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