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企业单位领导必须明确安全工作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总要求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加强事故预防控制措施,努力减少各类不安全的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局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
企业恶性事故、火灾事故发生率为零,不安全隐患整改率应达到95%以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100%,要害部位防火技术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
三、保证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企业安全机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和专项安全工作经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企业法人对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建立安全考核和奖惩机制。企业必须做到月有检查,车间周有检查,班组个人日检查,抓好职工安全建挡,对“三工”实行三级教育,对厂房、店面出租或承包的单位要执行签订安全责任制合同书,并上报一份主管局安全部门备案。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和组织检查与整改活动。建立安全工作和安全隐患及事故档案,对事故发生应严格实行“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追究、教育、登记查清事故、期限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时间。
3、突出重点,对“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要下决心彻底整改,不允许再重复产生新的“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以杜绝危险性。
4、加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企业与主管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企业与车间、店面、出租承包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于违反安全工作程序所发生的恶性事故、火灾事故,企业法人代表要承担法律责任。
5、加强对本系统内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有关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办理好审批手续方可开业。
6、在冬防、夏防期间,结合元旦、春节、元宵、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的特殊情况,根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要求,相应下发安全生产文件,及时召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季节性与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可能出现反弹的“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对公众聚集场所、木屋区单位的火灾隐患,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监督、跟踪、再督查、再跟踪的方法,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认真整改,决不走过场。
7、建立各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制定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8、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制度,有效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现场灭火演练,提高企业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9、定期组织企业单位领导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业务管理水平和安全工作专业知识。